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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宋陵生副秘书长主持召开会议,遵照回良玉省长的批示精神,研究我省民办教师逐步转为公办教师的问题。省教委、计委、人事厅、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虞志方、沈永义、刘光景、吕自惠、朱维新等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问题。国务院在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现有合格的民办教师经考核认定资格后逐步转为公办教师,不合格的要予以调整,各地要作出规划,分年度实施,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会议认为,民师问题,国务院有明确要求,回良玉省长和杜宜瑾、杨多良副省长最近均有明确批示,现在的关键是省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落实。省计委、人事厅、财政厅、省教委的有关负责同志一致表示,要共同努力,密切配合,把这个问题解决好。四家将进一步协商制定出规划和分年度的实施计划。省教委负责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会有关部门商定后执行。
二、全省经考试、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民师有14.1万人。在今后几年内,通过招、辞、退等途径解决5万多人,由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有8万多人,每年约1.2万人。所需指标主要靠国家下拨和省内配套解决。去年,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民师转正指标为6000名,今后每年国家若能按此数量下达指标,则省里每年需相应安排配套的专项指标6000名左右。
三、省教委要进一步加强民办教师队伍的管理,坚决堵住新增民师的源头。
会议指出,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是稳定教师队伍,发展我省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上述原则报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把这件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