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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8-04-09 生效日期: 1998-04-09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发[1998]25号
  《关于北部城区开发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收委常委扩大会、市人大常委会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政策问题,市政府将逐项进行研究落实。要优化建设管理体制,统一规划,气焰实施,分级负责,充分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把北部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的都市区。
1998年4月10日
  关于北部城区开发建设的意见   一、开发建设的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重庆直辖的历史机遇,遵循“三个有利于”和“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原则,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统一认识、振奋精神。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和速度、效益的关系及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特事特办的改革措施,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漏斗进出,一站式服务”的办法,快速、高效地推进北部城区的开发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把北部城区建设成现代化的都市区。
  二、开发建设的原则
  开发建设北部城区是重庆直辖后的战略决算之一,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任务重、时间紧、涉及面广。为保证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下五项原则:一是高度集中、统一领导、依法办事的原则;二是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整治、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即“五统一”的综合开发原则;三是一级开发由市政府垄断的原则;旦是建设资金和相关收益集中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五是充分调动收区两级政府和各方面的积极性,分工合作,共同建设的原则。
  三、开发建设的方法
  (一)政府组织,集中统一,以地建城,综合开发,流动发展;
  (二)以开放、灵活的政策,优化投资环境,筑巢引凤;
  (三)多元化投资,收场化运作,集约化管理;
  (四)精心规划,严格控制,有序建设,超前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扰化人居环境;
  (五)优化产生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六)坚持先地下管网后地面建筑的建设组织方法。
  四、开发建设的范围和内容
  北部城区将建设成为新重庆现代化大都市的标志性城区。其功能定为“三个中心、一个枢纽”,即:行政中心、信息中心、文化艺术中心和交通枢纽。
  北部城区由观音桥、江北城、大石坝、新牌坊、龙头寺、冉家坝六个地区组成。规划用地面积为76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80万人,规划的主要内容有:一条东西向道路、两条南北向道路以及环城公路北半环(国道319线、国道210线内段)组成的快速道路系统;长江、嘉陵江上共九座桥梁;地铁3号线和轻轨5号线;梁沱水厂二期工程;220KV变电站;污水处理厂等一批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三条城市轴线、四个城市广场、五条绿化带、六个城市出入口、七个城市公园等。
  北部城区规划范围的六个地区:
  (一)观音桥地区:包括观音桥、长安厂、苗儿石,以居住为主,辅以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加工业;
  (二)江北城地区:包括五里店、江北城,以行政办公,文化、旅游服务为主,辅以配套居住及商业服务;
  (三)大石坝地区:包括大石坝、龙脊开发区南部、鸿恩寺及江北农场南部,以居住及无污染加工业为主;
  (四)新牌坊地区:包括重庆国际金融贸易开发区、北部商贸城、金紫山开发区及人口、以金融、办公、信息、第三产业为主,将万元为重庆远期中央商务区;
  (五)龙头寺地区:包括龙头寺、溉澜溪、童家院子南部,以对外交通及公共九届设施为主;
  (六)冉家坝地区:包括江北农场北部、冉家坝新城龙脊小区北部、九龙湖开发区,以商业服务、文体娱乐居住为主。
  五、开发建设的时序
  北部城区开发量大,建设周期长,估计要用15—20年的时间,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因此戋开发建设的时序上,切忌一哄而上,急于求成,应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政策导向、分步实施。
  (一)规划。用大约一年多的时间,完成各项规划工作。
  1.1998年6月,基本完成先期启动的开发建设地块的控制性详规。
  2.1998年8月,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的规划。
  3.1999年3月,基本完成全部地块的控制性详规和城市景观规划方案。
  4.修建性详规和项目规划方案,依建设进度,就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二)先期启动。先期启动三个地块,作为北部城区开发建设的重点。一是江北城及外延至黄花园大桥引道侧与王家沱大西引道侧一片,该地块主要有文化设施、市级行政中心,力争在本届政府任期(五年)内,初具规模。二是龙脊地区和冉家坝东南侧,该地块主要为部分行政办公和成片开发的居住区,先期启动时由南向北和由东向西推进。三是新牌坊至人和的国道210线两侧,该地块主要为商业贸易区,先期启动以形成北部城区主要入城通道的现代化都市风貌。
  (三)土地整治和动迁。从今年起,率先在先期启动的地块进行土地整治和动迁房修建工程。拟先期动迁的主要对象是江北城,动迁房的选点在溉澜溪。土地整治和动迁将是北部城区开发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
  (四)城市基础设施。优先依以道路骨架为核心的收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地块启动时序优先建设路网主骨架,同时尽早启动盘溪河流域排污工程与其它专业地下管网工程建设。
  1.新牌坊东西两侧干道,即:石子山立交—新牌坊—五人路;
  2.五童路,即:五里店—渝黔高速公路—童家院子;
  3.五人路,即:五里店—人和立交;
  4.松石路,即:松树桥—石马河。
  5.尽快启动华新分流路,支持和配合江北区嘉陵江滨江路的开发和建设。
  六、开发建设的管理体制
  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是一项跨世纪,持续时间长、综合性强、涉及领域广的系统工程。搞好北部城区开发建设,必须建立一个具有高层次决策、高权威指挥、高效率运转能力并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招商引资的管理体制。
  (一)成立北部城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市长助理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秘书长、收建委领导和江北、渝北两区领导任副主任,市级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北部城区发展战略和开发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议批准年度开发建设和投资计划;筹措财政性投入资金;督促检查开发建设进度与质量;研究协调有关重大事宜。
  (二)领导小组下设北部城区开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由市建委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江北、渝北两区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并另确定2名专职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以收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为依托,从市极有关部门和江北、渝北两区部门等抽调组成,其中,大多数领导与干部为脱离原岗位的专职人员。办公室是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在北部城区集中办公,实行“一站式”服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受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在业务上受相应的市级职能部门的指导,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北部城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土地整治、大市政配套、重大项目建设;管理财政性投资和土地整治收益;会同有关部门作开发项目储备与前期准备;制定具体的开发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按计划推进开发建设;协调两区指挥部的工作,为两区指挥部提供服务,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建设相关手续仍由各主管家部门按“一站式”方式办理。
  (三)在江北、渝北两区分设指挥部。指挥部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在各自的辖区内具体组织指挥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
  (四)由江北、渝北两区政府指定的经济实体与收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联合,以股份制形式组建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包装上市,承担土地整治、动迁房建设、大市政配套建设。根据开发建设的需要,对重要设施,也可组建若干股份制企业承担建设。住宅开发、小市政配套和工程项目仍由获得项目雅的力主负责投资建设。
  七、开发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一)必须确保规划的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应坚决执行。在北部城区各小区控制性详规的基础上,统一地块编号,明确功能要求和规划条件,作为招商引资的基本依据。对经清理应予调整功能的项目,必须及时调整;应予处理的项目,必须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以地建城的力度
  1.尽快将北部城区规划范畴内的集体土地按有关规定转为国有土地,由市政府统一管理。
  2.明确由市、区联合组建的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土地整治。
  3.整治后的土地经办公室和国土管理部门按规划要求以项目出让方式公开招标出让,所获得的综合出让价金扣除土地整治成本后,全部注入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大市政配套建设。
  4.对已规划、批租但又尚未建设的地块大致按新办法追缴出让金或征收大市政配套费(具体办法另定)。对已规划、批租后两年内未建的地块,由政府收同土地,重新出让。
  (三)为确保北部城区尽快启动和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市财政应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1.专项启动资金约3亿元。
  2.土地收益与建设大市政配套工程费用的差额和社会公益性设施建设的部分资金由市财政逐年补充投入。
  (四)市有关部门应在计划安排、资金信贷、发行有价证券等方面,全力支持北部城区开发建设。在条件具备时,支持北部城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导师,上收发行股票,在资本市场募集建设资金。
  (五)北部城区的所有建设项目的规费,由办公室在土地出让和项目招标时统一收取,其它部门不再单独收取。所收规费除按比例留给两个区外,其余全部用于北部城区建设。
  (六)将江北、渝北两区境内机动车辆的养路费定额划拨办公室用于北部城区道路建设。尽快批准开征排水设施费,用于北部城区和我市其他地区的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七)北部城区旧城改造动迁房,应优先安排为安居工程,在相对集中的地块,连片开发建设。
  (八)市里安排的项目三中全会要符合北部城区功能要求,宜优先依在北部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严禁有污染的项目进入。按规定实行项目业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
  (九)制定北部城区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特殊优惠政策。对在北部城区新注册并就地投资建设的对经济发展影响较炎或高科技企业,三年内给予地方税先交后退的优惠。对在北部城区投资社会公益性设施的企业,给予只交土地整治成本费,免交综合出让价金和有关规费。
  (十)明确规定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企业与部门,在统一设置地下共同管沟的路段,不得单独建设地下管线,必须有偿使用地下共同管沟设施。
  (十一)凡是办公室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各职能部门应予支持,依法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推诿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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