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当前植树造林进展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11-29 生效日期: 2005-11-29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进入冬季造林以来,特别是市政府11月7日的造林绿化暨森林生态城建设工作会议后,各县(市)、区抓住造林的有利时机,相继召开了动员会,安排部署冬季造林绿化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林业局成立了8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根据各地上报进度和各督查组反馈情况,截至11月28日,全市完成新造林1.49万亩,补植补造1.2万亩,封山育林1万亩,县乡通道18.2公里,育苗0.01万亩。
  一、各县(市)、区具体情况
  (一)动员会召开情况
  各县(市)、区均召开了造林绿化动员会。上街区、登封市、巩义市在市动员会之前即召开了动员会,中牟县在市动员会后召开了造林现场会,其他县(市)、区在市动员会后相继召开了动员会。
  (二)造林进展情况
  登封市、巩义市、中牟县、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上街区、管城回族区进展较快。登封市完成一般造林0.66万亩。巩义市完成一般造林0.2万亩,育苗0.02万亩,补植补造0.7万亩。中牟县建成两处千亩以上生态片林,完成治沙造林0.22万亩。新密市完成一般造林0.05万亩,补植补造0.03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县乡通道5.2公里。荥阳市完成新造林0.16万亩,封山育林0.1万亩,补植补造0.4万亩。新郑市完成新造林0.13万亩,补植补造0.05万亩,县乡通道10公里,四旁植树20万株。上街区完成一般造林0.03万亩,封山育林0.6万亩,县乡通道3公里,补植补造0.02万亩。管城回族区完成潮湖森林公园新造林0.02万亩,完善平原林网0.06万亩。中原区完成育苗0.01万亩。
  (三)各地推进植树造林工作的主要措施
  登封市:市委、市政府组织各乡(镇)长、主管副乡(镇)长、林站站长到造林情况较差的地方进行了现场督查,并要求各乡(镇)长当场作出完成任务的时间保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天听取工作进度汇报。
  新密市: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尤其是正在进行乡(镇)机构改革的尖山乡,没有因为机构改革而影响造林绿化工作,推进非常快。
  中牟县: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分片督查,每天编发督查通报,向县主要领导一天一汇报,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造林情况。
  荥阳市:市政府印发了《2006年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意见》,将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2006年度凡是政府投入的林业建设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造林进度每周以市政府名义通报一次,每月通过电视台公布进展情况;完不成任务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有关责任人工作不能调动,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追究领导责任;因工作不力致使未能通过平原绿化高级达标验收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给予黄牌警告。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
  新郑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2006年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奖惩的意见》,对完成森林生态城建设任务的乡(镇)奖励20000元,主要领导记三等功;对完成一般造林绿化任务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奖励10000元;对没有完成或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00至20000元罚款,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上街区:印发了《上街区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
  金水区:区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二、存在问题
  (一)整体推进不平衡,个别地方由于乡(镇)机构改革等原因,致使整体造林进度不快。
  (二)少数县(市)、区对造林绿化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郑州经济开发区、二七区、金水区、惠济区等地目前尚无造林进度。
  (三)个别地方常青树栽植比例不高。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迅速掀起冬季造林高潮,确保春节前完成造林任务的70%以上。
  (二)各地要抓好2005年度各项任务的扫尾工作,为迎接省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三)要强化督查,对行动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自即日起,市政府将每周通报一次造林进展情况,并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