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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与城市饮水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3-09 生效日期: 1992-03-09
发布部门: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
发布文号:
  饮水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掌握全国饮水水质与水性疾病的状况和变化,为改水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城乡饮水卫生质量的提高,卫生部和全国爱卫会决定建立全国城乡饮水卫生监测体系,并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爱卫会和卫生防疫站应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纳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作为此项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负责质量保证、人员培训、数据处理等技术工作。鉴于农村饮水卫生监测工作难度较大,卫生部卫生监督司和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
  现将《农村饮水水质与水性疾病监测方案》、《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方案》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农村饮水质与水性疾病监测方案(略)
  全国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方案(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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