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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议价粮油经营搞活粮油流通报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2-01-07 生效日期: 1992-01-07
发布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省粮油食品局《关于加强议价粮渍经营,搞活粮油流通的报告》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粮食商品率增长较快。随着市场调节范围逐渐扩大,议价粮经营量已超过平价粮的经营量。但是,由于商品经济意识不强,议价经营体制不顺,企业缺乏经营自主权和活力,议价粮油经营亏损严重。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不仅加重地方财政负担,拖跨粮食企业,而且将严重制约着粮食生产和全省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国发[1991]60号和省政府皖政[199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们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 进一步提高搞活粮油商品流通重要性的认识。我省是粮食生产省之一,随着粮食生产的发展和国家粮油购销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议价粮油的经营量将不断扩大。当前,粮食工作正处在转换机制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象抓粮食生产那样抓粮食流通,象支持粮食生产那样支持粮食流通。要按照《企业法》的规定,帮助粮食企业解决当前的困难,走出困境。粮食企业要切实由单纯分配管理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增强商品经济意识和“平退议进”的观念,把粮油议价经营搞好。
  二、 理顺粮油议价经营体制。省、地(市)、县粮食部门要健全议价经营企业。省粮油贸易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即省粮食贸易公司、省植物油贸易公司)办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省、地(市)、县公司对所属的议价经营企业实行指导、服务、管理工作。
  议价经营企业,要学习重庆经验,通过试点,逐步推行经营范围、商品价格、用工制度和内部利益分配“四放开”。
  搞好议价经营关键在县一级。县公司力量要加强,经营方式要灵活,可以组织分购联销,由区级基层企业收购和提供粮源,县公司统一对外议销,经营利润绝大部份返还给基层经营单位;可以联销与自销相结合,价格接受上一级公司指导;也可以由市、县公司为龙头,采取以提供粮源或资金入股等形式,发展农贸结合、工贸结合、内外贸结合、产销结合的联合体。为发挥整体优势,省、地(市)、县应逐步探索,创造条件,组建粮油企业集团。
  三、 增强粮油议价经营企业的经营和竞争实力。各地粮食部门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在系统内选调懂业务、善经营、思想素质好的干部职工充实议价经营企业,现有的粮油仓储设施要安排一定数量给议价经营企业使用。议价粮油的购销价格,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随行就市,自主决定。粮油贸易公司要坚持“本业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扩大经营门路,兴办实业,突出特点,综合发展,增强企业活力。
  四、 拓宽粮油流通渠道。在保证完成国家定购任务的前提下,粮食市场要常年放开。国营粮食企业要发挥主渠道和蓄水池功能,对于国家定购和专项储备以外的粮食,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满足农民出售余粮的要求和发挥平抑市场粮价的作用。今后,对粮油议价经营企业按照地方政府要求,实行保护价收购或为平抑粮价抛售而发生价格倒挂的政策性亏损,是哪一级政府决定的,由哪一级政府负责拨补。
  各级粮油贸易公司要拓宽销售渠道,加强与销区的横向联合,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
  既要与省外粮食企业搞好联合,也要在外省大型厂、矿企业寻找买主,可采取联营联销、设立经销点、固定供货、定期送货等形式积极促销。要重合同,守信用,以良好的信誉,合理的价格,优质的服务,扩大省外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要积极开拓省内市场,大力发展深加工,开发新产品,铺开网点,搞好销售,方便群众。
  为鼓励推销,根据省政府皖政[1991]82号文件的规定,可以实行联销联利计奖。
  奖励标准按每销往省外5000公斤积压滞销的粮食奖励10元,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用于奖励推销有功人员。滞销粮品种由市县粮食局报市、县政府审定。
  五、 办好粮食市场,逐步建立粮食市场体系。各地粮食部门要根据当地情况,订出规划,有计划地在粮油集散地和交通便利的集镇开办粮油初级批发交易市场和区域性批发市场。国营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粮食市场交易经营活动,设立营业所,适时吞吐调节,使市场粮价保持稳定。非粮食部门办的粮油市场,开办单位要支持粮食部门参与管理,支持国营粮食企业进场交易。省级芜湖大米批发市场,是我省试办的规范化的粮食批发市场,要不断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增强吸引力。
  粮食部门是粮食行业的主管部门,必须掌握粮食批发市场的领导权和粮油商品批发权。
  凡从事粮油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需经县(市)粮食局批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核发执照,凭照经营。粮食部门要主动与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配合,把粮食市场管好搞活。对初级批发交易市场,应积极引导,加快实现交易规范化,建立正常的流通秩序。
  六、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搞活粮食流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农业部门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民调整粮食种植结构,增加适销对路的优质品种的生产,银行对议价粮油收购资金要重点支持;铁路、交通部门在运输计划上要优先安排,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支持粮食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物价、税务部门要运用经济杠杆促进流通。
  在当前粮食市场疲软、积压、亏损严重的情况下,对一九九二、一九九三年内销往省外的议价粮,免收农业技术改造费。因粮油议价经营受市场变化影响较大,按照省委、省政府皖发[1986]9号文件关于国营商业和供销社提取商品削价损失准备金的规定,粮油企业可从当年实现的议价经营利润中提取10%的风险基金,由县粮食部门专户储存,用于调节盈亏。鉴于目前粮食企业亏损挂帐严重,议价经营实现的利润,先用于弥补同级财政核实之后的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仍有盈利的再按省政府现行规定的比例分成;对与平价经营分开独立核算单位,可经同级财政审定,适当考虑企业的留利后再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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