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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5-24 生效日期: 2005-05-24
发布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黔府办发[2005]42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贵州省“两基”(2004-2007年)实施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贵州省“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2004-2007年)>的通知》(国办发(2004)20号)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布置编制“两基”攻坚(2004-2007年)实施规划的通知》(教财(200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我省“两基”攻坚的形势?
  2001年,省委、省人民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两基”攻坚作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重点,作为实施扶贫开发、实现富民兴黔的战略举措,将我省原规划2010年实现“两基”目标提前到2005年,作出了实施我省“两基”攻坚的决定,并制订了分县分年度实施规划。几年来,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通过全省上下奋力拼搏,“两基”攻坚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从2000年到2003年,实现“两基”的县由32个增加到57个,“普九”地区人口覆盖率由35%提高到65.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由73.6%提高到94.2%,初中阶段在校学生由142.7万人增加到201.3万人;青壮年文盲率由7.9%下降到5.1%。我省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初中规模明显扩大,教师数量明显增加,教师学历合格率明显提高。?
  但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严重滞后,2003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3600元,全省财政总收入236.7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仅124.4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564.66元。地方财政困难,教育投入仍然不足,教育基础薄弱,相当部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还比较简陋,已经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县义务教育仍处于低水平、不稳定的阶段。仍未实现“两基”的30个县中有29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21个是民族地区县。这些县财政十分困难,教育经费严重不足,办学条件较差,义务教育普及程度不高,教学质量较低,攻坚任务十分艰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充分认识“两基”攻坚对于发展教育、富民兴黔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继续发扬积极进取、奋力拼搏的精神,采取最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全省“两基”攻坚目标。?

  二、我省“两基”攻坚的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1.2004一2005年为“两基”攻坚阶段。2005年全省基本实现“两基”目标,“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5%以下。?
  2.2006-2007年为“两基”攻坚的巩固提高阶段。力争全省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并切实巩固提高现有的“两基”成果。到2007年,全省“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全省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小学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下,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达到80%以上;视力、听力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6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控制在5%以下。?
  3.力争2008年通过国家“两基”评估验收。?
  4.分年度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县。?
  2004年:正安县、习水县、盘县、织金县、纳雍县、德江县、镇宁县、关岭县、平塘县、惠水县、雷山县、黎平县、普安县、晴隆县(14个)。?
  2005年:务川县、六枝特区、松桃县、长顺县、罗甸县、榕江县、从江县、剑河县、台江县(9个)。
  2006年:赫章县、威宁县、水城县、沿河县、紫云县、册亨县、望谟县(7个)。?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继续实施中央二期“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和省“普九”工程,组织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30个“两基”攻坚县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舍335.9万平方米。其中,新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初中445所,建筑面积95.3万平方米。改造中小学危房57.9万平方米,基本消除中小学现有危房。新增中小学教学仪器5829套,新购图书1177万册。?
  2.进一步做好补充农村初中教师和提高中小学教师素质的工作。到2007年,力争清退全省现有中小学3万代课人员中的70%。全省补充合格初中教师2.4万人,其中30个“两基”攻坚县补充1.6万人;全省小学教师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7%和95%,其中30个攻坚县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
  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到2007年,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享受“两免一补”的受益人数达到贫困学生总数的100%。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降低辍学率。?
  4.积极发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2004年至2007年,在833所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在8095所农村小学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612个小学教学点建设教学光盘播放点。?
  5.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三、我省实现“两基”攻坚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确保“两基”攻坚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逐年增加财政预算内的教育经费,到2007年,全省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10%,新增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教育。?
  “十五”期间省级财政安排“普九”专款8.45亿元,每年1.69亿元,专项用于补助“两基”攻坚县;2006年和2007年确保基数不变,并略有增长,主要用于全省“两基”的巩固提高。?
  2004年,我省将完成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杂费标准以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制定工作,各县要严格按照标准拨付。对财力确有困难的县,由省、地(州、市)对其公用经费缺口予以补足。?
  地(州、市)财政要设立“两基”攻坚专项经费,对辖区内财力薄弱的“两基”攻坚县予以倾斜。?
  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两基”攻坚专项经费。认真执行贵州省人民政府第73号令,在安排农村教育经费时,确保国家和省确定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用于农村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但不包含教师工资。?
  2004-2007年,中央、省、地、县各级对30个“两基”攻坚县投入经费21.56亿元。其中,中央补助7.74亿元,包括二期“义教工程”资金1.16亿元,“危改工程”资金1.58亿元,“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建设工程”资金5亿元;省级专款4.29亿元;地(州、市)投入“普九”资金约0.73亿元;各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8.8亿元。?
  (二)精心组织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工程”资金主要向攻坚县倾斜,原则上只安排农村寄宿制初中建设,一个乡(镇)集中建设好一所初中。“工程”实施的项目学校不考虑城市所在地学校,县城所在地学校从严控制,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已确定要撤并的学校一律不安排。?
  县级人民政府要统筹使用好中央和省下达的各项资金,“工程”实施要与二期“义教工程”、“危改工程”以及省“普九”工程综合考虑,统筹规划,项目建设不重复。“寄宿制工程”项目学校建设优先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及相关生活用品,同时兼顾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寄宿制学校配套设施不足部分,由地、县、乡三级负责。地负责解决寄宿制农村初中的食堂设备,县、乡负责“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有关规费减免、项目学校建设用地和“三通一平”、住校生床上用品等。?
  (三)建立健全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的制度。省级中小学助学基金要继续用于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经建立助学基金的地(州、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没有建立的地(州、市)、县(市、区)要从2004年秋季开始建立助学金制度,并统筹安排来自各个方面的助学资金,逐步将各种对困难学生的补助纳入“两免一补”范围。从2004年秋季起,对全省100个一类重点扶贫乡(镇)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30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对100个一类重点扶贫乡(镇)中的2?50万名贫困寄宿初中生给予生活补助。今后逐年扩大受助面,力争到2007年全省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中小学生都能获得“两免一补”的资助。?
  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教育乱收费。在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
  (四)实施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200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范围。到2007年,全省基本完成“一室两点”的建设任务。2004-2007年,总投入资金25630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708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54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采取省、地、县三级按5∶2∶3的比例分别承担的办法筹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搞好与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等项目的资源整合。大力开发适合本省经济社会文化特点的远程教育资源,积极探索建立教育信息化的日常运行和日常维护机制,保证必要的运行经费。?
  (五)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执行省有关部门制订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加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编制年报制度,实行定期调整,动态管理。在调整编制时,认真落实增编因素,防止“一刀切”,针对农村中小学区域广、生源分散,教学点多等特点,切实保证“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编制的基本需求。?
  各县要克服财政困难,积极聘用师范院校和其他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认真落实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服务期制度,从党政机关中选派合格人员定期支教。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坚决辞退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从现在起,各县一律不准再安排长期代课人员。要通过中小学布局调整和在现有代课人员中逐年招聘一批具有教师资格者等办法,逐步清退现有代课人员,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省人民政府从省级“普九”经费中列出2%的比例作为教师培训专款,地、县两级也要从本级设立的“普九”经费中列出不低于5%比例的专款,用于开展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切实搞好选好、用好中小学校长的工作。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要加强对校长的考察和考核力度,及时调整不合格、不称职的校长。进一步加强校长的培训工作。?
  (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生道德素质的培养。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到200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起始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建立由高等师范院校教师和教研人员等组成的课程改革专家队伍;在农村普通初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内容,提高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能力。加强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对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作用。?
  (七)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继续争取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中央对我省开展教育帮扶,深圳、宁波、大连、青岛对口支援工作向受援地区“两基”攻坚县集中,充分发挥四市支教教师的面上指导示范作用,实施四市支援县对我省“两基”攻坚县“县对县”对口帮扶机制;省继续组织省内大中城市和高等院校每年抽派不少于1000人到“两基”攻坚县支教。省内党政机关、高等院校要定点帮扶“两基”攻坚县。有设计能力的高等院校,应为农村中小学建设免费设计工程图纸。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从资金、物资和校长、师资培训等方面支持“两基”攻坚工作。?
  (八)继续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筹措“两基”攻坚经费,继续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本地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校长和教师管理及辖区内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职责,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提高脱盲人员巩固率,建设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做好扫盲后继续教育工作。帮助农村中小学解决好征地、用地问题,积极筹措经费,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解决勤工俭学用地,改善师生的生活条件,维护好学校的社会治安,切实保障学校和学生安全。行政村要继续关心村级小学和教学点建设,充分发挥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
  (九)切实抓好“两基”攻坚的巩固提高工作。省建立验收后的年审和公示制度,制定“两基”复查标准,推动我省“两基”水平不断提高,确保“两基”攻坚质量。?
  (十)加强我省“两基”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省人民政府成立由省长石秀诗任组长、常务副省长王正福和分管教育的副省长刘鸿庥为副组长的贵州省“两基”攻坚领导小组。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两基”攻坚领导小组,继续做到“五个纳入”:把“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级人民政府要逐级签订“两基”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
  从现在起,“两基”攻坚县在完成“两基”任务之前,不准使用本级财政资金购买小汽车、兴建宾馆和新盖办公楼。?
  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建立“两基”攻坚政府督办制度,每年组织专项督查,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攻坚任务和弄虚作假的县,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对“两基”攻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坚持和完善主要领导对“两基”攻坚的调研督查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点包县、乡联系制度,推动“两基”工作早启动、时间早安排、资金早调度、建设早进行;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对“两基”攻坚规划是否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督查,对国债资金使用、工程设计、项目审批、招投标程序、工程质量等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两基”攻坚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和审计;各级监察和建设部门要严格实行“两基”工程项目招标制、项目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工程的监督和管理。?
  大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优化教育督导队伍,完善教育督导制度。省、地、县三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两基”攻坚过程性督导检查,逐年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动态反映攻坚实施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组织“两基”评估验收中,要坚决按照国家和省的评估验收办法,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和纪律,反对形式主义,提高评估验收水平,确保我省“两基”验收质量。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200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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