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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0 生效日期: 2006-12-30
发布部门: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国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全力以赴备战2008年奥运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遵照总局领导指示,结合我总局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节日期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2008年奥运会的备战工作。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五届亚运会上,我体育代表团取得了骄人的战绩,鼓舞了全国人民的士气,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总结亚运会和2006年工作的基础上,将元旦、春节期间的节日慰问工作与做好备战2008年奥运会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地投入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备战工作中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总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入到备战队伍中去,深入到第一线,时刻牢记“眼睛向下看,围着项目转”的主题备战思路,认真倾听第一线的运动员、教练员的声音,在做好备战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好队伍在备战中存在的问题,解除队伍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全力以赴投入到备战2008年奥运会中去。
  二、扎实做好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及节日慰问等各项工作。总局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要扎实做好对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离休人员的优抚慰问工作,要让他们感觉到组织的温暖。各单位要利用元旦、春节这个大好时机,看望和慰问他们,向他们汇报一下项目的发展情况及未来的设想,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沟通思想,交流感情,使他们能更好地为祖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发挥余热。
  三、严格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系到体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坚决执行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一律不准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一律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一律不得收受与行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要严格控制年终各种评比表彰奖励活动,减少、简化各种茶话会和联欢会。
  对于违反上述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尚;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风尚。
  四、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党中央国务院及我总局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多项安全检查,对涉及奥运建设、枪支弹药、化学危险物品、大型体育场馆、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场地出租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有对外开放任务的场所,更要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炮竹的限放工作,避免火灾等事件的发生。总局也将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奥运建设工程等进行重点检查及复查。
  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要从大局出发,倍加珍惜当前社会稳定的大好形势,落实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内部治安综合治理,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针对我总局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住房问题,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离退休待遇问题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及时解决,就地化解。特别要警惕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外敌对势力利用信访活动和突发性事件制造事端。要严密防范“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捣乱破坏活动。
  六、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节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工作的各项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不得擅离岗位,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要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快报,决不允许瞒报、漏报、错报、迟报,保证联络畅通,并及时妥善协调处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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