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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期货业商业同业公会期货经理事业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帐务处理要点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7-20 生效日期: 2004-07-20
发布部门: 台湾
发布文号: 金管证七字第0930130622号
    第一章 会计科目

第二章 会计簿籍与会计报表

第三章 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帐务处理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二十日中华民国期货业商业同业公会第一届理监事第一次联席会追认通过修正发布名称及全文3点(原名称:期货经理事业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帐务处理要点)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七字第0930130622号函准予备查

第一章 会计科目

壹、会计科目设置原则

公司全权委托交易账户之会计科目分为以下五大类:一、资产,二、负债,三、资本,四、收益,五、费损。

贰、会计科目编号原则

一、编码位数之取决:

多数公开发行公司使用之会计科目编码方法以及市场上所销售之帐务处理系统,其采用之总帐科目多为四位数,使用者再依公司管理需求扩充位数细分为明细科目。基于此一情形,故设计之会计科目编码亦采「四位整数编号」,其与多数之总帐软件相通容。

二、本统一会计科目采「四位整数编号」,第一位数代表大分类,第二位数代表中分类,第三位数代表报告汇总科目,第四位数代表总帐科目,兹将各字段代表之意义说明如下:

(一)大分类与中分类编码原则:系按照财务报表编制原则予以分类,设计中分类代码时,力求资产、负债、收入、成本相对科目编号之一致,另并预留适当之空间俾供以后扩充。

(二)报告汇总科目及编码原则:原则上必须于财务报表上单独表达之项目称之为报告汇总科目。

(三)总帐科目及编码原则:总帐科目之编号由「1」至「9」,若报告汇总科目下,仅有一总帐科目时,其代号为「1」而不采用「0」,以利以后科目增加时序号使用。

三、一个会计科目设定一个编号,不得重复。

叁、会计科目说明编号科目名称及说明

1-资产:凡透过各种交易或其它事项所获得或控制之经济资源,能以货币衡量并预期未来能提供经济效益者。包括短期票券、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期货交易保证金、买入

选择权、预付税款、其它资产等。

11-12、资产

110、银行存款

110X、银行存款:凡存放金融机构之各项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属之。存入之金额记入借方,支付之金额记入贷方。其借方余额表示存放金融机构存款总额。

113、短期票券

1131、短期票券:凡以孳生利息收入为目的所购入之融资性票券属之。购入成本记入借方,售出成本记入贷方。其借方余额表示目前持有短期票券之总成本。委托资产若以短期票券委托者,其认定价值,以买进成本加计自买进日起至约定基准日止应收利息为准。

119、应收利息:凡因持有短期票券、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而产生之应收利息均属之。

应收金额记入借方,实现金额记入贷方。其借方余额表示应收利息总额。

121、期货交易保证金:因从事期货交易所缴交之交易保证金及所建立之期货契约部位经由逐日评价后所产生之保证金增减变动金额。缴交保证金记入借方,提领保证金记入贷方。

122、买入选择权:因从事选择权交易而买入选择权契约或期货选择权契约所支付之权利金。

本科目应按公平价值法评价。

123、买入选择权–越权交易:因期货经理事业逾越契约之约定,从事选择权交易而买入选择权契约或期货选择权契约所支付之权利金。

124、应收越权交易款项:因期货经理事业逾越契约之约定,从事期货交易所产生之损失,应由期货经理事业负担。

125、预付税款:系依税法规定,委托交易资产取得之活期存款、定

期存款利息时,由给付人代扣之所得税,代扣金额记入借方。

128、其它资产:凡不属于上述各项资产者均属之。购入成本记入借方;售出成本记入贷方。其借方余额表示其它资产之总额。

2、负债:系指由于过去之交易或其它事项所产生之经济义务,须于未来移转资产或提供劳务因而牺牲未来经济效益者。包括应付经理费、应付保管费、其它应付款等。

211、卖出选择权负债:凡依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卖出选择权契约或期货选择权契约所收取之权利金属之。

本科目应按公平价值法评价。

212、卖出选择权负债–越权交易:因期货经理事业逾越契约之约定,卖出选择权契约或期货选择权契约所收取之权利金属之。

221、应付经理费:凡依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应由委任人支付予本公司之委任报酬属之。发生时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贷方余额表示应付经理费之总额。

222、应付保管费:凡依信托或委任代理契约应支付予保管机构之报酬属之。发生时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贷方余额表示应付保管费之总额。

223、应付手续费:凡受任人因运用全权委托交易资金进行交易,应由委任人支付予期货经纪商或其它交易对象之手续费属之。发生时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贷方余额表示应付手续费之总额。

224、应付税捐:凡受任人因运用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进行期货交易,应由委任人所需支付之税捐等属之。发生时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贷方余额表示应付税捐之总额。

231、其它应付款:凡不属于上述各项负债者均属之。

应付之数记入贷方,支付时记入借方。贷方余额表示其它应付款之总额。

3、委托人权益:系委任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委托交易净资本价值。

31、资本

311、委托交易资本:系资产负债表日之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所载委任人之委托交易资金。

33、累积净交易损益

331、累积净交易损益

3311、期初累积净交易损益:凡前期各项收益减除同期各项费损后余额属之。

其贷方余额表示前期累积净交易收益之总额,借方余额表示上期累积净交易亏损之总额。

3312、本期净交易损益:凡本期各项收益减除同期各项费损后余额属之。

其贷方余额表示本期累积净交易收益之总额,借方余额表示本期累积净交易亏损之总额。

3313、期末累积净交易损益:系期初净交易损益与本期净交易损益加总之数额。其贷方余额表示期末累积净交易收益之总额,借方余额表示期末累积净交易亏损之总额。

4、收益:凡因从事期货契约及选择权交易,于本期已实现及未实现之利益,及利息收入等收入及利益均属之。

41、期货契约利益

411、期货契约利益-已实现:从事期货交易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反向冲销或到期交割所产生之利益,记入贷方,其贷方余额表示净利得。

412、期货契约利益-未实现:从事期货交易为目的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逐日评价所产生之未实现利益。

42、择权交易利益

421、选择权交易利益-已实现:从事选择权交易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反向冲销、履约或到期所产生之利益,记入贷方,其贷方余额表示净利得。

422、选择权交易利益-未实现:从事选择权交易为目的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评价所产生之未实现利益。

43、越权交易利益

431、越权交易利益:因期货经理事业逾越契约之约定,从事期货交易所产生之利益属之。

44、利息收入

441、利息收入

4411、利息收入:凡因投资短期票券、定期存款或活期存款等所孳生之利息属之。

依权责基础计算之已实现(已收取或应收尚未收取)之数记入贷方,其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利息收入之总额。

48、其它收入

488、其它收入:凡不属以上各项之收入属之。发生之数记入贷方,其贷方余额表示本期其它收入之总额。

5、费损:凡因从事期货契约及选择权交易,于本期已实现及未实现之损失,及应由委任人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产负担之本期经理费、保管费、手续费、税捐及其它费用及损失属之。

51、货契约损失

511、期货契约损失-已实现:从事期货交易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反向冲销或到期交割所产生之损失,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损失。

512、期货契约损失-未实现:从事期货交易为目的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逐日评价所产生之未实现损失。

52、选择权交易损失

521、选择权交易损失-已实现:从事选择权交易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反向冲销、履约或到期所产生之损失,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损失。

522、选择权交易损失-未实现:从事选择权交易为目的所建立之原部位,经由评价所产生之未实现损失。

53、易支出

531、经理费

5311、经理费:凡依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由委任人支付予本公司之委任报酬。发生之数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本期经理费之总额。

532、保管费

5321、保管费:凡依信托或委任代理契约由委任人支付予保管机构之报酬属之。发生之数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本期保管费之总额。

533、手续费

5331、手续费:凡受任人因运用全权委托交易资金进行交易,所需支付予期货经纪商或其它交易对象之手续费。发生之数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本期手续费之总额。

5332、退还手续费:凡受任人因运用全权委托交易资金进行交易,而由期货经纪商或其它交易对象退还之手续费。

发生之数计入贷方,其贷方余额表示本期退还手续费之总额。

534、税捐

5341、税捐:凡受任人因运用全权委托期货交易资金,进行期货交易,所需支付之税捐等属之。发生之数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本期税捐之总额。

58、其它费用或损失

581、其它费用或损失:凡不属上述各项费用或损失者属之。发生之数记入借方,其借方余额表示本期其它费用或损失之总额。

第二章 会计簿籍与会计报表

壹、会计簿籍设置原则

一、每一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应分别独立设置总分类帐登帐;其余会计簿籍除法令规定外,得依业务需要弹性设置之。

二、各种会计帐簿之格式,得依事实需要及业务繁简,自行拟定,并得采用多栏式;其设计除为便利会计事项之记录及查考外,应以简明实用、记帐简便及配合编表之需要为原则。

三、各种会计簿籍应尽量采用相同纸张规格,同一性质之会计簿籍以设置一套为宜。

四、帐簿应依有关法令规定保存。

贰、会计簿籍种类

一、序时帐簿

1、普通日记簿

2、证券买卖簿,或视业务需要设置其它特种日记簿。

二、分类帐

1、总分类帐

2、视业务需要设置证券明细帐或其它明细帐

三、备忘录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委任人登录簿(含已开户、新开户、变更及终止者)

叁、会计报表编制原则

一、全权委托交易会计报表系依据相关法令及章则、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或委任契约及相关契约规定与实务作业,在前后一致基础下编制。

二、有关会计报表之格式与内容,应依本章之规定予以编制,并由总经理、交易决定人员及经办会计人员逐页签章。

三、有关会计报表应能详实表达各全权委托交易账户之资产交易纪录、资产现况及其运用成效等相关事项;所载之会计事项必须明确,以便于委任人查询或定期向委任人提出报告。

四、对于性质特殊、金额重大之会计科目,应予单独列示或编制相关附表及说明,以充分表达委托资产有关之会计事项,使报表使用表者不致引起错误之判断。

五、每月应编制月报表,应于每月终了后七个营业日内送交委任人;年度报表应于每年终了后十五个营业日内送交委任人;另如发现委托期货交易资金之净值减损达原委托期货交易资金百分之二十以上时,应于事实发生当日内,编制与上开月报表内容相同之报表送交委任人。日后每达较前次报告资产净值减损达百分之十以上时,亦同。契约终止时应向委任人提出之报告,准用年度报表格式。

肆、会计报表种类

一、月报表

(一)全权委托交易纪录报告(格式如附表一)

(二)全权委托交易现况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格式如附表二)

(三)全权委托交易现况报告书-损益表(格式如附表三)

二、年度报表准用月报格式

第三章 全权委托交易账户帐务处理

壹、期货交易

一、订约日

(不论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均需事先给付交易保证金才能进行交易。假设不考虑期货经纪商手续费或交易税捐的支出。)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二、期货合约的续后评价

(每日)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期货契约利益-未实现 XXX

(或)

期货契约损失-未实现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三、交易保证金之提领或补足

1、提领(超过原始保证金部分)

银行存款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2、补足(至少补足至原始保证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四、资产负债表日

期货合约的续后评价同上述二

五、结清日

(假设采平仓处分,未到期交割,且收回保证金。截至当日的市价变动应予入帐,并将未实现损益转为已实现。)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期货契约损益-未实现 XXX

期货契约损益-未实现 XXX

期货契约损益-已实现 XXX

银行存款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贰、选择权交易(买方)

一、交易日

1、存入权利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2、支付权利金

买入选择权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二、选择权续后评价

1、市价上升时

买入选择权 XXX

选择权交易利益-未实现 XXX

2、市价下跌时

选择权交易损失-未实现 XXX

买入选择权 XXX

三、到期前平仓及到期履约

1、获利时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买入选择权 XXX

选择权交易利益-已实现 XXX

2、损失时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选择权交易损失-已实现 XXX

买入选择权 XXX

叁、选择权交易(卖方)

一、交易日

1、收取权利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卖出选择权负债 XXX

2、缴交保证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二、选择权续后评价

1、市价上升时

选择权交易损失-未实现 XXX

卖出选择权负债 XXX

2、市价下跌时

卖出选择权负债 XXX

选择权交易利益-未实现 XXX

三、到期前平仓及到期履约

1、获利时

卖出选择权负债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选择权交易利益-已实现 XXX

2损失时

卖出选择权负债 XXX

选择权交易损失-已实现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肆、越权交易期货

一、交易日评价产生利益

1、交易日评价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越权交易利益 XXX

2、平仓日

A.若平仓日利益大于交易日之评价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越权交易利益 XXX

B.若平仓日利益小于交易日之评价

越权交易利益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C.若平仓日损失大于交易日之评价

越权交易利益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二、交易日评价产生损失

1、交易日评价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2、平仓日

A.若平仓日损失大于交易日之评价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B.若平仓日损失小于交易日之评价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C.若平仓日利益大于交易日之评价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越权交易利益 XXX

3、补回款项日

银行存款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伍、越权交易选择权(买方)

一、产生利益

1、交易日

买入选择权-越权交易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2、平仓日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买入选择权-越权交易 XXX

越权交易利益 XXX

二、产生损失

1、交易日

买入选择权-越权交易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2、平仓日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买入选择权-越权交易 XXX

3、补回款项日

银行存款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陆、越权交易选择权(卖方)

一、产生利益

1、交易日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卖出选择权负债–越权交易 XXX

2、平仓日

卖出选择权负债–越权交易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越权交易利益 XXX

二、产生损失

1、交易日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卖出选择权负债–越权交易 XXX

2、平仓日

卖出选择权负债–越权交易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3、补回款项日

银行存款 XXX

应收越权交易款项 XXX

期货交易保证金 XXX

银行存款 XXX

柒、投资短期票券

一、买入

短期票券 XXX

银行存款 XXX

二、估算利息收入

应收利息 XXX

利息收入 XXX

三、到期

应收利息 XXX

利息收入 XXX

银行存款 XXX

预付税款 XXX

短期票券 XXX

应收利息 XXX

捌、其它交易

一、发生时

经理费 XXX

保管费 XXX

手续费 XXX

税捐 XXX

应付经理费 XXX

应付保管费 XXX

应付手续费 XXX

应付税捐 XXX

二、付现时

应付经理费 XXX

应付保管费 XXX

应付手续费 XXX

应付税捐 XXX

银行存款 XXX

三、收到期货经纪商或其它交易对象退还手续费时

银行存款 XXX

退还手续费 XXX

四、年底结帐时

利息收入 XXX

其它收入 XXX

经理费 XXX

保管费 XXX

已实现交易损益 XXX

未实现交易损益 XXX

手续费 XXX

税捐 XXX

其它费用 XXX

本期净交易损益 XXX

五、次年回转

本期净交易损益 XXX

期初累积净交易损益 XXX

六、次年年初冲销预付税款

期初累积净交易损益 XXX

预付税款 XXX

玖、全权委托交易账户资产之委任、增减及终止

一、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生效日或增加委托资产生效日

银行存款(或其它委托操作资产) XXX

委托交易资本 XXX

二、期货交易全权委任契约终止日或减少委托资产生效日

委托交易资本 XXX

银行存款 XXX

其它尚未冲销之资产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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