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函[2003]95号
中国煤炭经济学院:
你院“关于申请调整中加学院收费标准的请示”(院字 2003 294号)收悉。根据你院中外合作办学中加学院办学性质、教育培养成本、学生宿舍配制等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经研究,确定你院中加学院学生学费仍按每生每学年5500元收取,住宿费普通宿舍为每生每学年500元,学生公寓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价费发 2000 147号)规定执行。
你院须到烟台市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收费资金管理仍按鲁价费发(2000)14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进行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
本规定自二00三年招收新生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