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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哈尔滨市审计局对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0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 三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 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审计结果通告如下:
经审计,200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103922.1万元,同比增长27.02%;提取使用44261.7万元,住房公积金期末余额331271.6万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2778.5万元,同比增长51.63%;按期收回37914.4万元,期末余额194751.9万元。
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9608.6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4173.4万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35.2万元,截至2004年末,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1.3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会计核算与资金管理过程中,能够认真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政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资金结算通过省建行、省工商银行专户封闭运行,确保了资金运行的安全、可靠。
哈尔滨市审计局
200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