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09 生效日期: 2001-05-09
发布部门: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文号:

    为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治理税收环境,整顿规范税收秩序,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和沈阳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决定,2001年5月1日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负有缴纳地方各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是发生纳税义务应办而未办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采取不法手段偷逃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大户、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资企业,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人员;制造、贩卖、使用假普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

  二、专项整治的时限:1998--2000年三个年度,对问题严重的,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专项整治的政策界限:在专项整治期间,对纳税人能够自行纠正偷税行为,申报缴纳税款或主动补缴欠税的,可以从宽处理,只补税、课征滞纳金,不罚款;对经检查发现有偷税行为的纳税人,须补税、课征滞纳金,同时处以不低于1倍的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偷抗税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典型案件将在新闻媒体曝光。

  四、对于偷逃税款的纳税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地税机关举报,税务机关为举报人保密,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16066  22713337(电子信箱:16066@sohu.com)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所:22716784
  新民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87503792
  辽中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87890713
  康平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87347724
  法库县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87124791
  特此通告。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一年五月九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1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