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3]74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申请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工本费的函》(鲁建标字[2003]2号)收悉。现将你们编制的建筑、安装计价依据工本费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三本共计25元。
二、《山东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山东省安装工程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山东省安装工程费用项目构成及计算规则》三本共计86元。
上述标准为使用者购买《价目表》和《计算规则》的最终价格,任何单位、任何环节不得超出本规定加价出售。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