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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汽车新产品实施25项检测项目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5-03 生效日期: 1996-05-03
发布部门: 机械部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厅局(公司)、汽车办(公司),计划单列汽车集团(公司):
  为贯彻《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加强国家对汽车安全、污染控制和节能的管理,自1995年下半年开始,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对汽车新产品已实施了12项强制检测项目,该项工作得到全行业的重视,对增强汽车生产企业的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做好1997年汽车新产品的开发工作,现决定1997年1月1日以后申报目录的汽车产品除按《汽车新产品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外,必须执行25项强制检测项目。强制检测项目是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对新产品审查的主要依据之一,各企业申报目录时须将所有强制检测项目报告合订本随同产品鉴定材料一并上报。有关要求详见附件。
  
  附:关于汽车新产品实施25项检测项目的要求
  一.1997年拟申报目录的新车型,除按原新产品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外,还必须完成相应的强制检测项目。其中1996年申报目录的车型仍执行12项强制检测项目,但为避免重复检测,对全新产品及改装产品的检测可按本附件第七条执行。
  二.对于所有的强制检测项目,必须由附件五所列的国家级监督检验机构承担,其它机构的报告无效。各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保证其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及检测质量,各企业如对检测机构的工作有异议,可直接向机械部汽车司反映。
  三.检验机构应向企业提供单项检测项目的报告一式三份,报告用纸的尺寸应统一(A4),企业上报资料时应将单项报告原件装订为合订本;检测执构应填写附件五(强制性检验项目统计表),该表由检测机构直接报机械部汽车司;凡在多个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企业的汇总资料,先进行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在统计表中注明由其他检测机构检测的代号(O);后进行检测的检测机构应在统计表中注明检测机构代号(见附件四)。
  四.申报1997年汽车新产品目录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检验机构进行强制检测项目的检验;企业应提前与检验机构取得联系,时间由双方确定。
  五.对于25项强制检测的有关具体问题,做下列说明:
  1.汽车后视镜
  1.1本项检查依据GB15084一94《汽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只进行标准中第6条(6.1条除外)规定项目的检查。
  1.2对于M1、N1类车,若其内后视镜能够提供后视野,则其内后视镜后视野应符合标准第6.4. 2条的规定,若其内后视镜不能提供任何内后视野,则不进行检验,也不做判定。
  2.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2.1对操纵件,仅检查手操纵件。
  2.2各种标志均应能永久保留。
  3. 汽车外部凸出物
  本项中要求厂家提供有外部凸出物部分的车身外廓截面图(GB11566一89《汽车外部凸出物》第5.1条)暂不进行检查。
  4.汽车安全带
  只检查安全带认证标记不再进行测试,凡选装未带认证标记的安全带的车型,该项应判为不合格。
  5.汽车安全玻璃
  只检查安全玻璃认证标记不再进行测试,凡选装未带认证标记的安全玻璃的车型,该项应判为不合格。
  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本次检查仅对五个部分的内饰材料进行测试,这五个部分是:座椅面料、门内护板、顶棚衬里、仪表板、地板覆盖层。
  六.本次25项强制检测的项目、适用车型、合格要求详见附件二。对于25项检测项目中暂不要求必须合格的项目,若检测不合格,企业必须随检测报告附上改进说明及预计达标期限(要加盖企业公章),报汽车司审查。
  在12项检测中有不合格项目的车型须抓紧产品改进工作,改进合格后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将结果报汽车行业主管部门。
  七.为避免重复检测,减轻企业负担,对全新产品从改装产品做以下规定:
  1.a. 准备申报目录的全新设计车应按适用车型所列项目进行全项检测。
  b.对于改装车,如果该车是在未列入最新版本目录(含补充目录)的整车、二类底盘、三类底盘的基础上进行改装,则按全新设计车处理。
  c.利用现有总成重新设计的车辆(俗称四类底盘),按全新设计车处理。
  2.改装车如果是用已在最新版本目录上的整车、二类底盘、三类底盘进行改装,则仅做有关改动部分的检测,其确定原则为:如果改装车改动部分会对相应的强制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产生影响,就应对该项目进行检验,如果改动部分对该项检验结果不会产生影响,则不进行检验。大的改动按附件六所规定项目进行检验。生产企业首先要填写附件三,对改动部分进行详细说明,并由企业提出该产品应进行哪几项强制项目检查的建议。
  企业认为改动部分均与强制检测项目无关,不必进行检测的车型,企业应将附件三及其它企业认为有必要的资料(包括样车照片)统一报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进行确认,如属实,由标准所出具判定报告一式三份,企业必须将判定报告随其它目录材料一并上报;企业认为需进行强制检测的车型,生产企业将附件四及改装车所有改动部分的技术资料和有关情况的详细说明,随样车一同送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据此确定该车应进行哪些项目的检查。既无强制检测报告,又无判定报告的车型,汽车司一律不予审查。
  八.牵引车参照相应的N类车型进行强制项目检测。
  九.25项强制检测仍采取由企业送样检测的方式,整车的所有检验项目可在一辆车上完成,企业同时应提供与相应检验项目对应的总成部件及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七。
  十.强制性检测及判定收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所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万新村程林庄道天山路口(天津市59号信箱)
  电 话: 022一4370572 传 真:022一4370843
  邮政编码: 300162 联系人: 李万用

 

附:强制检验项目及车型
单位:__________
1.“√”为需检验的项目,“×”为不检验的项目。
  
附:选用定型底盘改装车强制检验申报表
企业名称:产品型号:底盘生产企业名称:改动项目及结构、参数变
化的详细说明(如页面不够可加插页):生产企业建议此车型应进行的强制
检验项目:产品照片(用于企业认为不必进行强制检验的车型):注:照片
要求能清晰显示本车型的正面形状和侧面形状。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改动说
明,如有不清晰,判定机构可要求实车检查。
  
附:计量评审
组正式确认并批准后,方可承担检测任务。
  
附:

相比,
改动
部分的
车辆类型栏上半部填写车型代号,如:M1、M2、N1等;下半部填写发动机类型代号:柴油车用D、汽油车用G;
序号按车型顺序排列,即先将M1类填完后再填写M2类,以下依次类推;在同一类中,先填完汽油车后再填柴油车。
检验项目第一行填写应作项目代号或由其他检测机构检测的代号(○)或检测机构代号,见附件五(A、B、c等);第二行填写合格与不合格的代号。
  
附:车辆变型形式及应进行的强制检验项目
本表中的项目代号即为附件二序号所对应的项目名称。
  
附:序号1
名称:前方视野试验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一辆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员座椅设计靠背角:
者: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2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3
试验名称: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4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5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6
名称:前照灯配光性能试验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商标、型号及名称(全称):________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商标、型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
原标号、生产日期:______________
型式:________(封闭式或半封闭式)
制式:___________(二灯制或四灯制)
样品数量:__1套___(二灯制左右各1只,四灯制左右各2只)
型号及标称数值:________________
结构简图:(标明样品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其基准轴线)
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样人:_______(签字)
时间:__年__月__日 收样人:_______(签字)
序号7
名称:汽车座椅
厂家应提供的技术参数:
  )座椅型号、生产厂家、原编号或生产日期。
  )座椅类型(铰接式翻转座椅、折叠座椅或整体式座椅)。
  )座椅总成质量及座椅总成质心位置。
  )座椅靠背质量及座椅靠背质心的位置(整体式座椅除外)。
  )座椅设计基准点(R点)的三维坐标(同时给出三维坐标系的原点
位置)。
  )座椅设计基准位置,包括靠背角,座椅前、后位置(若有前、后调
节装置)
及座椅上下位置(若有上、下调节装置)。(最后给出座椅设计基准位
置时
,靠背调节的齿位位置,前、后调节的孔位位置)。
  厂家应提供的试验样品:
  )座椅总成2套。
  )整车或白车身一台,或者模拟车身一台。(模拟车身是整个车身底板,
或者
宽度车身全宽,长度为L(如下图所示)的局部车身底板)。
序号9
名称:汽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厂家应提供的技术参数:
  )座椅设计基准点(R点)的三维坐标(同时给出三维坐标系的原点
位置)。
  )座椅设计基准位置,包括靠背角,座椅前、后位置(若有前、后调
节装置)
及座椅上下位置(若有上、下调节装置)。(最后给出座椅设计基准位
置时
,靠背调节的齿位位置,前、后调节的孔位位置)。
  厂家应提供的试验样品:
  )整车或白车身一台。
  )前排座椅各一套及其与车身的安装连接件(保证座椅能按设计要求
安装到车
身的地板上)。
序号10
名称:汽车门锁及门铰链
法》
厂家应提供的技术参数:
  )汽车门锁的型号、生产厂家、原编号或生产日期。
  )汽车门铰链的型号、生产厂家、原编号或生产日期。
  厂家应提供的试验样品:
  )汽车门锁:每种4套。
  )车门铰链:每种2对。(一个车门的上、下两个铰链为一对)。
序号11
名称:无线电干扰特性试验
动的装置
线电干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允许值》
检企业联系地址:
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电报挂号:____FAX:___
区号:____电话号码:________
检单位联系人
:______职称:______职务:_____
车情况
型号:_____底盘号:_________
机型号:_______发动机号:_____
机功率:________
驶里程:__________
机生产厂家:________
生产日期:(或编号)_____商标:____
火系统配置情况
供样车测视外观照片5张
样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样人:____
样时间:__年__月__日 收样人:____
序号12
品情况:样车一辆
序号13
样品情况:样车一辆或样机一台
序号14
品情况:
样车一辆或样机一台
序号15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16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17
样品:整车一辆
序号18
名称:前雾灯配光性能试验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商标、型号及名称(全称):________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商标、型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
原标号、生产日期:______________
数量:__(1套左右各半)
型号及标称数值:________________
结构简图:(标明样品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其基准轴线)
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样人:_______(签字)
时间:__年__月__日 收样人:_______(签字)
序号19
名称:前、后位灯、制动灯配光性能试验
灯配光
性能》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商标、型号及名称(全称):_______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
结构简图:(标明各灯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其基准轴线)
时间:__年__月 __日 送样人:___(签字)
时间:__年__月__日 收样人:___(签字)
序号20
名称:倒车灯配光性能试验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商标、型号及名称(全称):________
生产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
商标、型号及名称:______________
原标号、生产日期:______________
数量:__(1套左右各半)
型号及标称数值:________________
结构简图:(标明样品外形尺寸、安装尺寸及其基准轴线)
时间:__年__月__日 送样人:_______(签字)
时间:__年__月__日 收样人:_______(签字)
序号21
名称:汽车内饰材料
厂家应提供的技术参数:
  )样车型号及生产厂。
  )座椅面料(生产厂、材料代号、材料、颜色、厚度、结构)。
  )顶棚衬里(生产厂、材料代号、材料、颜色、厚度、结构)。
  )门内护板(生产厂、材料代号、材料、颜色、厚度、结构)。
  )仪表板(生产厂、材料代号、材料、颜色、厚度、结构)。
  )地板覆盖层(生产厂、材料代号、材料、颜色、厚度、结构)。
结构指单一材料或层积复合材料。
若样车同一内饰(如座椅)使用的内饰材料(即不同的座椅面料),则应分别选样。
厂家应提供的试验样品材料提供5块样品,尺寸为365mm×100mm,每种材料的5块样品应能按不同方式截取。
受检企业应提供的检验条件

一九九六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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