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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播电视大学举办“专升本”教育试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6-03-14 生效日期: 1996-03-14
发布部门: 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一、广播电视大学举办“专升本”教育,从长远看,应采用开放办学的模式。考虑到目前的实际情况,为切实保证教育质量、积累经验,暂按现行办法安排招生计划进行试点。

  二、1996年安排八所学校进行试点,招生规模共1500人,专业为法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软件),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

  三、有关培养目标、招生对象及考试、录取等问题,按照我委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你们严格按本通知下达的计划和有关意见执行,不得自行决定增加招生计划,并应对试点学校加强领导管理,切实保证教育质量,注意在试点过程中总结经验。
附: 试点学校名单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上海广播电视大学、天津广播电视大学、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专升本”试点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
│             │    各招生专业计划指标    │  │
│   试 点 单 位   ├──┬────┬─────────┤合计│
│             │法学│英语教育│计算机应用(软件)  │  │
├─────────────┼──┼────┼─────────┼──┤
│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   │50 │ 100  │    100    │250 │
├─────────────┼──┼────┼─────────┼──┤
│  上海广播电视大学   │180 │ 30  │    40    │250 │
├─────────────┼──┼────┼─────────┼──┤
│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  │ 100  │    100    │200 │
├─────────────┼──┼────┼─────────┼──┤
│  江苏广播电视大学   │100 │ 50  │    100    │250 │
├─────────────┼──┼────┼─────────┼──┤
│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100 │    │    100    │200 │
├─────────────┼──┼────┼─────────┼──┤
│  云南广播电视大学   │  │ 100  │    50    │150 │
├─────────────┼──┼────┼─────────┼──┤
│  新疆广播电视大学   │40 │    │    60    │100 │
├─────────────┼──┼────┼─────────┼──┤
│  广西广播电视大学   │50 │    │    50    │100 │
├─────────────┼──┼────┼─────────┼──┤
│  总      计   │520 │ 380  │    600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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