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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9-12-10 生效日期: 1999-12-10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发布文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开创我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提出以下意见。
  一、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和平解放以来,我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为建设新西藏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区教育在教育观念、教育体制、教育发展水平等方面,仍然滞后于现代化建设的形势和需要,不适应经济体制的变革和信息革命、知识经济的演进,不利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素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广大教育工作者、社会各界必须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局出发,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落实科教兴藏战略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和坚实的知识基础。
  2、实施素质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受教育者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要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的统一。
  实施素质教育要贯穿于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应当有不同的内容和重点,相互配合,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必须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诸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我区实施素质教育还应体现少数民族地区的特点。要加强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地推进素质教育。
  3、切实加强德育工作。德育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加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使受教育者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坚定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持深入持久地开展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的斗争。当前要特别加强唯物论和无神论的教育,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要对学生加强理想、信念、论理道德和文明习惯养成教育,切实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师生中开展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加强德育工作,学校、家庭、社会要目标一致,齐抓共管。要加强学校党建工作,搞好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学校德育工作的关键是校长和教师,必须选好校长,配好教师。要建好一批德育基地。要使德育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表彰制度和德育工作评估制度。
  要切实改变我区文化课教学质量偏低的状况。加强基础知识的传授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发展学生的智力、能力。要重视激发学习兴趣,培养受教育者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思维的习惯和科学精神、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加强体育卫生工作。确保体育课程、健康教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学生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要大力加强学校生活卫生、学习卫生、环境卫生等工作,使受教育者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安排好寄生特别是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食宿,办好学生食堂。重视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中小学要重视音乐、美术课教学。高等学校应要求学生选修一定学时的艺术课程。积极开展课外文化艺术活动。要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审美观,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提高学生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社会各方面要为学校美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和改进生产劳动教育。要在传授劳动知识、技能的同时,重视培养正确的劳动观点、态度和习惯。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生产劳动。建立青少年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

  二、大力调整教育结构,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4、坚持“两基”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是全区教育工作的首要目标。要巩固“两有八零”成果。2003年,全区基本普及六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0%以上,在30%的人口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初中阶段适龄少年入学率达到3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下降至30%。2010年,全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推进中小学合格学校建设,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中小学的教育设施设备配套建设,使80%的农牧区中小学校和所有城市学校达到基本合格标准。重视婴幼儿早期教育。进一步发展城镇幼儿园教育和农村学前教育,积极发展残疾人教育,重视孤儿教育。2000年建立我区第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5、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2005年,区内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分别达到12000人,2010年分别达到18000人。
  6、加快发展高等教育。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拓宽人才培养的渠道。2005年,区内高等学校本专科在校生达到7000人,2010年达到10000人。用10年时间,区内外结合,培养1000名硕士和100名博士。2010年高等教学入学率达到12%。
  高等学校要加快专业系科调整,加强理工类学科专业建设,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培养我区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建立若干自治区级重点学科。加大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设施配套建设力度,建立若干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
  7、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教育。完善自治区、地市、县、乡四级职业教育网络。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加快中等专业学校结构调整。办好若干所骨干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市职教中心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举办职业高中为主。农牧区中小学要做到普通教育与职业技术教育的早期结合。通过多种方式为转岗、分流、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教育和培训。
  各级政府要加大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统筹协调力度,教育、劳动、人事、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自2000年起,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新增劳动力普遍接受不同层次的职业培训。
  8、进一步搞好内地办学。贯彻“长期坚持,适度扩大,逐步完善”的方针,以培养高级专业人才为主,继续办好初中,重点发展普通高中和高等教育。与有关方面配合,完善内地办学管理体制。
  9、大力提高教育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程度。要开展多样化的电化教育。办好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学校。创建西藏广播电视大学。加快中国教育科研网西藏主节点建设,改造各地教育电视台和单收站,10年内基本建成自治区、地市、县三级现代远程教育网络。高中阶段的学校和有条件的初中、小学要开展计算机操作和信息技术教育。

  三、深化教育改革,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体制
  10、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发展民办教育。要把社会力量办学纳入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
  11、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继续完善基础教育主要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体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建立及专业设置,由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高等学校要依法制定学校章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普通高中实行党委或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其它中小学要继续完善校长负责制。
  改革学校编制管理办法。自治区教委报请自治区编委重新制订各类学校编制标准。自治区编委根据教育事业规模及编制标准,对教职工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学校编制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部门办学的编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编制部门审定。
  人事部门不再具体管理教职工的调配。教师的管理调配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学校逐步推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制,不合格教师要转岗。条件具备的学校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及校内结构工资制度。加强对各级学校的编制管理,分流富余人员,富余人员原则上在教育系统内部进行调整和安排。
  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师生比。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与学生比近期目标为1:8,2005年达到1:10,逐步达到1:12。高等学校后勤工作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校办产业要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鼓励社会为学校开展后勤服务。
  12、深化农牧区教育综合改革。农牧区教育要坚持主要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为农牧民脱贫致富服务,兼顾升学的办学方向。加强农科教结合,促进农牧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协调发展。农牧区学校要建成传播科学文化知识的基地,科技成果普及和推广的基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地。农牧区学校要坚持以“升学有基础,就业有技能”为办学宗旨,开展初三分流等形式的劳动技术教育,农牧区中学生要全员选修农村实用技术课,小学要上好劳动课。总结农牧区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县的经验,3年内在全区全面推开。2000年建成农牧区劳动技术教育示范学校100所。从2000年的初中新生开始,农牧区初中全面实行“毕业证书”和“绿色证书”双证制度。
  13、深化招生、考试和就业制度改革。落实高等学校招生自主权。继续做好在内地部分省和我区内地入伍战士中招收大中专生的工作。根据国家有关精神,自2000年起改革少数民族考生高考计分办法,藏语文和汉语文各按50%计入总分。对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继续实行分别划线、分别录取的办法。增设自学考试专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对口专业。允许高中在校生以外的人员参加高中会考。内地班校初中招生2000年起,自治区、地市两级不再进行统一考试。
  积极推行大中专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2000年进行试点,2002年全面实行。
  14、深化教学改革。建立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材教法研究。加强实验教学。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教学实验。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作用。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要逐步实行弹性的学习制度,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
  15、切实加强“双语”教学。各级各类学校在抓好藏语文教学的同时,必须重视汉语文教学,小学阶段应尽早开设汉语文课。积极推广普通话,凡有条件的要高度重视外语教学。继续坚持并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以藏语授课为主的藏、汉双语教学用语体系。加强“双语”教材建设,加大教学改革力度。积极试行汉语水平统一考试。加强“双浯”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双语”教学水平。
  16、建立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对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对教师和学生的评价制度。加强对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的评价工作。鼓励社会各界、家长和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对教育工作、学校工作的评价。加强教育评价的理论研究,推广先进的教育的评价方法,重视教育评价结果的运用。

  四、加强和改进教师工作,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17、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基本保证。教师要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要有宽广厚实的业务知识和终身学习的自觉性,在工作中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与教学科研。
  用5年时间使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的教师学历合格率及高等学校教师中本科以上学历者均达到85%以上。2010年,小学教师基本达到大专学历层次,初中教师基本达到本科学历层次,高中阶段学校有一定数量的教师达到硕士以上学历层次,本科高等学校教师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达到60%以上。
  18、调整师范教育结构。2000年起实施三级师范向二级师范过渡,全区停招中师生,招收小学教师5年制专科生,同时调整内地办学师范教育结构。
  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以在职培训为主,对教师实行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重视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中小学专任教师以及师范学校在校生都要接受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农牧区中小学教师要掌握一、二项农牧业实用技术。要支持和鼓励教师通过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在职函授等多种形式,提高学历层次。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完善教师职务评聘制度,严格教师职务聘后管理。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高层次人才。2000年开展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建立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中青年教师必须到县及县以下基层学校任教一定年限,作为评聘一定级别教师职务的必要条件。
  19、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改善教师的工作及生活条件。加快教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鼓励社会为教师办实事。

  五、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20、以财政教育拨款为主渠道,保证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各级政府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的正常增长。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各级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自治区财政教育拨款的比例至少要高于当年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1个百分点。为保证教育经费的稳定收入和持续增长,自治区财政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教育经费预算核定和财务管理办法,争取尽早实行对教育经费的“准零基”预算管理。地市、县两级财政收入教育拨款投入比例2000年要达到15%,并在此基础逐年有所增加。自治区地方基本建设资金按20%划拨教育。
  21、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支持学校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加大对口援藏资金投向教育的比重。继续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捐资助学和集资助学。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的作用。在非义务教育阶段,适当增加学费在培养成本中的比例。
  22、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管好用好教育经费。建立教育储蓄、教育保险和助学贷款制度。调整“三包”政策,完善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审计工作。加强教育基建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六、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开创教育工作新局面
  23、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党政主要领导要抓教育,要把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把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完善教育目标责任制。
  24、努力造就高素质的教育管理干部和政工干部队伍。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加大教育行政干部培养培训力度。鼓励教育行政干部到基层任职。加强县教育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校长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具有特殊作用。要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薄弱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继续开展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完善校长持证上岗制度。试行校长职级制。
  扩大教育开放,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教育经验。
  加强教育科研工作。教育研究要为教育决策的科学化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25、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地方性教育立法。加强教育普法宣传,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保障教育机构、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各级人大都要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监督、检查。逐步实现素质教育的制度化、法制化。
  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完善“两基”评估验收制度。建立“两基”进展监测制度、年审制度。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县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督导评估制度。完善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的制度。从2000年起,按照新的中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对全区中小学普遍开展的督导评估。积极开展专项督导、随机督导、加强教育督导规章建设、队伍建设、机构建设。
  26、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宣传工作。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投身教育。要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大兴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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