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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检局下发《认可外国实验室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4-08-05 生效日期: 1994-08-05
发布部门: 国家商检局
发布文号: 国检务(1994)217号
各直属商检局、深圳商检局:
  根据《外国实验室认可管理办法》(试行)几年来的试行情况,参考国际同行认可实验室的收费标准,经研究制定了《认可外国实验室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试行期间有何反映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国家商检局。
  认可外国实验室的收入纳入商检收入进行管理,在“业务收入”科目下的“其他检验费”中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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