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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建设农民科技书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19 生效日期: 2003-03-19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大科教兴农的实施力度,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农民办实事,根据农业部《关于做好全国农业科技年工作的意见》(农科教发[2003]7号),我部今年计划在我国西部地区建设500个“农民科技书屋”,现请你们按照以下要求组织申报:   一、建设目标 
  2003年在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500个行政村建设“农民科技书屋”。农业部将免费向每个“农民科技书屋”赠送价值5000元的农业科技书籍和光盘,并逐步将“农民科技书屋”建设成为农村宣传政策法规、提供市场信息、传播农业科技知识的中心和开展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阵地。
  二、选点原则 
  “农民科技书屋”选点要贯彻领导重视、基础条件较好、相对集中和与科教项目结合的原则。一般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3个县(市),每县(市)选2-3乡镇,每个乡镇选若干个行政村。要优先选择我部“两大战略示范县”、“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生态家园”、“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试点”和“农业科教声像资料库”等项目实施县。
  三、选点基本条件 
  (一)当地比较重视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有较好的工作基础,农民有较高的学习农业科技文化知识热情。 
  (二)村里有20—50平方米的公共文化科技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必备的书架、桌椅、电视机、VCD播放器等条件。 
  (三)至少有1名热心于农业科技文化知识传播,并有能力管理好“农民科技书屋”的兼职管理人员。
  四、申报程序 
  “农民科技书屋”的申报工作由我部科技教育司统一部署,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负责组织,县、乡推荐,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建设农民科技书屋申请表》(见附件1)。经省农业厅(局)组织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或农广校)评审后,于4月20日前报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农民科技书屋”名额分配见附件2。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联系人:唐婷
电话:010-64103089
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办公室地址:北京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216室邮编:100026
电话:0106419443864194439(传真)
联系人:陈肖安 二00三年三月十九日  

农民科技书屋名额分配表


  省份     数量   四川     60   云南     50   贵州     50   陕西     50   新疆     50   重庆     50   甘肃     50   广西     50   西藏     10   宁夏     20   青海     20   内蒙古    24   湖北恩施   8   合计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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