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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03 生效日期: 2005-09-03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为充分调动我市人民群众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动员广大人民群众与毒品作斗争,努力创建禁毒优秀城市,现将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范围
  向我市公安机关举报我市范围内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使公安机关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涉毒案件或抓获吸毒人员的公民及海内外人士。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用书面、口头或电话等形式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110或62896327。
  公安机关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严格保密,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并依法严惩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三、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破获一般贩毒案件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破获重大贩毒案件的,奖励举报人800元;破获特大贩毒案件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抓获一名吸毒人员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元,带破其他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元。
  四、奖励金的发放
  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拨款解决,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发放。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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