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三府[2005]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风景名胜区工作的领导,搞好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利用的统一规划管理,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其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陈马林(市政府副市长)
陈家忠(市政府副市长)
委员:郑通卫(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清泉(市规划局局长)
欧桂芳(市建设局局长)
余培生(市林业局局长)
苏云(市环保局局长)
文和(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牟训峰(市园林局局长)
黎月鹏(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蔡世东(市旅游局局长)
王宏良(市农业局局长)
杨浩强(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黄春梅(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肖勤(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主任)
陈玉新(崖城镇镇长)
曾文(海棠湾镇镇长)
张作壮(天涯镇镇长)
吴天直(凤凰镇镇长)
李骥(田独镇镇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牟训峰担任。 二○○五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