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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29 生效日期: 2003-01-29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新闻出版总署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中国作家协会
发布文号: 科协发普字[2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科协、科技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新闻 出版局、作家协会,中央在京有关出版社、报刊社、广播电台、电视台主管部门:
  “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活动已经举办了四届,该项活动对于激励广大科教文工作 者和有关宣传出版机构参与科普创作的积极性,引导一个时期的科普出版方向,发挥了积极 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繁荣科普创作和 宣传出版事业,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共中 央宣传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 作家协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定于2003年举办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活 动。通过评奖激励广大科教文工作者和有关宣传出版机构参与科普创作与出版的积极性,发 现优秀创作人才,推介优秀科普作品,壮大科普创作队伍,提高科普创作水平,繁荣科学文 化事业。
  该奖评出的一、二等奖图书,可直接进入国家图书奖的复评。为推出更多的优秀科普作 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审原则设立省级优秀科普作品奖 ,评选表彰本省内优秀科普作品。
  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活动由中国科协、中国科普作家协会承办,评奖办 公室设在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现将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评奖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03 年4月15日前,按照评奖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参评作品的上报和推荐工作,并切实 保证推荐作品的质量。

 

附件:
  1.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复评推荐表(略)
  2.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奖”复评推荐作品数量分配(略)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作家协会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九日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普作家协会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王文静、孟 雄
  联系电话:(010)62103258、62103260
  传  真:(010)62195493
  中国科协
  联系人:吴小林、刘亚东
  联系电话:(010)68529879、68518822一21906、21907
  传  真:(010)68529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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