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国药监办[200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民政部于2002年12月20日以《关于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02]217号)正式批准筹备成立中国执业药师协会。
我局是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了尽快完成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筹备成立工作,我局在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成立了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并决定于2003年2月在北京召开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召开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章程》;选举中国执业药师协会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设立办事机构。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3年2月21日至23日,21日报到。
会议地点:北京市“中国职工之家”饭店(详情见附件3)
三、代表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条件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成立大会的代表应为:热心支持、参与执业药师协会事业,身体健康,能够参加代表大会的执业药师和执业药师管理人员及重视发挥执业药师作用的团体领导。
(二)代表名额分配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推荐代表本部门的团体代表1人,代表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执业药师代表3人;
成立执业药师协会的地区推荐代表本协会的团体代表1人,代表本地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的执业药师代表3人。
(三)为了按时召开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成立大会,请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级执业药师协会于2003年1月30日之前,向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推荐本地区参加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暨中国执业药师协会成立大会的代表,并通知代表届时参加会议。
(四)参会代表务必填报“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见附件1)。所推荐的执业药师代表务必同时填报“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2)。
四、会议联络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联络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
邮编:100810
电话:(010)68313221,88383817
传真:(010)88383732
电子信箱:clpa@263.net
联系人:李丽锦、丁晋垣
五、会议费用
(一)免收会务费、资料费;
(二)食宿费每人600元。
特此通知
附件:1.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2.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员登记表
3.“中国职工之家”饭店详细情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1: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第一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代表推荐表
姓 名
是否执业药师
政治面目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E--mail
工作单位
职 务
本 人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推荐
单位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可复印
附件2:
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会员登记表
姓 名
何时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政治面目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家庭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E-mail
工作单位
职 务
本 人 简 历
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
在何地区何单位
从事何工作任何职
有何技术业务专长、重要发明、科研成果
掌握何种外语
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入会批准时间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此表可复印
附件3:
“中国职工之家”饭店详细情况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
联系电话:(010)68576699转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