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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1-15 生效日期: 2003-01-15
发布部门: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发布文号: 科发产字〔2003〕10号

    院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促进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分院、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和有关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副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进程,现将《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院2000年7月21日印发的《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1、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

    2、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评选细则?

    3、分院在院与省市、企业合作中的区域分工?

    4、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评审委员会名单?

    5、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集体奖)申报表(略)?

    6、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个人奖)申报表(略)?

    7、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科技副职)申报表(略)

    附件1: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促进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充分调动分院、研究所等院属单位和有关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副职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类别、等级和待遇?

    第二条 “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设集体奖和个人奖两大类,并各分设一等奖和二等奖若干名。原则上,集体一等奖不超过4个(其中分院可获1个),二等奖不超过8个(其中分院可获2个);个人一等奖不超过11个(其中科技副职可获2个),二等奖不超过25个(其中科技副职可获4个)。?

    第三条 此奖项是院级奖励。院向获奖集体、个人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为:?

    集体奖?

    一等奖 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二等奖 奖励人民币30,000元?

    个人奖?

    一等奖 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 奖励人民币6000元?

    第三章 奖金的来源、奖励范围?

    第四条 奖金来源从“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基金”中列支。?

    第五条 奖励对象为每年在院与省市、企业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集体奖的对象为分院(含合肥研究院,下同)、研究所等院属单位(不含整体转制的单位);个人奖的对象为上述单位中的组织管理人员(含单位的有关领导)、科技人员、科技副职。?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分院申报集体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科技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有专职领导和专职从事院地合作工作人员,组织机构落实;?

    (二)制定了院地合作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制定了鼓励政策和措施;

    (三)重视科技副职选派与管理工作,对科技副职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

    (四)按时、按质完成每年院与省市、企业合作项目经济效益(含社会经济效益)调查表,写出本年度与省市、企业合作工作分析报告;?

    (五)积极组织、督促所辖区研究所科技成果上网,组织研究所解决网上企业难题招标项目。?

    第七条 研究所申报集体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科技开发和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有负责院地合作的工作人员;?

    (二)制定了院地合作战略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制定了鼓励政策和措施;

    (三)积极参加院组织的院地合作活动;?

    (四)重视科技副职选派工作,积极支持科技副职工作;?

    (五)在研究所主页上建立产业化频道,及时将科技成果上网,更新信息,并支持院高技术产业化信息系统的建设;?

    (六)按时、按质完成每年院与省市、企业合作项目经济效益(含社会经济效益)调查表,写出本年度与省市、企业合作工作分析报告。?

    第八条 申报个人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科技副职积极从事院地合作工作,为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做出重大贡献,给研究所和地方带来明显经济效益。?

    第九条 分别具备以上申报的基本条件,并达到《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评选细则》(见附件2,以下简称《评选细则》)规定的申报基本要求,可以申报集体奖或个人奖。

    第五章 评选依据?

    第十条 评选以《评选细则》为依据。?

    第十一条 《评选细则》根据院与省市、企业合作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评选细则》由“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和修改,经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六章 评审机构?

    第十三条 院成立“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院有关领导,院办公厅、人教局、政策局、计划局、基础局、高技术局、生物局、资环局、产业局等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专家组成(见附件4)。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技术产业发展局。?

    第十四条 奖励工作由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归口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评选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组织评审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拨付奖金等手续。?

    第七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六条 京外研究所通过主管分院申报;京区研究所直接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十七条 分院和研究所等院属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好初选、初审工作;?

    (二)推荐出所属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三)填报《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申报表》;?

    (四)分院对所辖区域内的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按时向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奖励范围和条件,组织对分院和研究所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材料核实、计分、初评,并提出初评意见上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的材料和初评结果,进行审议并通过。?

    第八章 罚 则?

    第十九条 对于上报材料不属实的,一经查实,院将撤消奖励,追回奖牌、证书和奖金,并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参与“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院将予以批评直至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评选细则》中所指的合同收入、销售收入、引资、引进项目等指标均是指在评奖年度(1月1日?2月31日)实现的累计数据。?

    第二十二条 申报“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时,对单位和个人做出的成绩,必须附有真实的证明材料(指合同副本、各种收入的到款票据复印件、合作单位证明、表彰嘉奖的复印件等)。?

    第二十三条 证明单位或个人做出的成绩,同一项目最多只能各使用一次;同一项目同时证明两单位或两人及以上时,必须分清各自在该项目中所占的比例。?

    第二十四条 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的申报时间为评奖年度次年的第三季度,上报时间截止10月31日。院将在工作会议上宣布上一年度奖励评审结果,并向获奖的集体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负责解释。?

    院2000年7月21日印发的《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2: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评选细则 ?

    为了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作为评选“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依据。本细则可以根据院与省市、企业合作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细则分四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集体奖 ?

    1、分院(含合肥研究院,下同)?分院在其分工区域内,中科院系统的所有研究所的科技成果在该区域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超过8亿元(与中科院统计调查结果相一致的统计数据为准,下同)。?

    2、研究所?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超过2

    5亿元;在评奖年度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包括农业、生态领域的合作收入超过3000万元。?

    (二)个人奖 ?

    1、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作为主要组织者组织中科院系统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超过6000万元;在评奖年度为主牵线搭桥,为中科院系统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超过600万元。?

    2、科技人员?科技人员将完成的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在评奖年度为中科院系统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超过100万元。?

    3、科技副职?科技副职为主牵线搭桥,促使中科院系统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在评奖年度为主牵线搭桥,为中科院系统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超过100万元。?

    二、评分标准?

    (一)集体奖 ?

    1、社会经济效益占40%份额?

    分院在其分工区域内,中科院系统的各研究所的科技成果在该区域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以地方政府提供的,与中科院统计调查结果相一致的统计数据为准,下同)占40%的份额。其中:总量(销售总收入)占20%;增量(比上年度增加的销售收入)占10%;增幅(增量与总量的百分比)占10%。?

    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占40%的份额。?

    2、院内单位收益占30%份额?

    分院在评奖年度其系统的研究所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指研究所从地方得到的科研成果转让收入、委托研究收入、联办企业中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形成的股份所带来的收益,下同),包括农业、生态领域的合作收入占30%的份额。其中:总量(总收入)占10%;增量(比上年度增加的收入)占10%;增幅(增量与总量的百分比)占10%。?

    研究所在评奖年度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包括农业、生态领域的合作收入占30%的份额。?

    3、院地合作活动占30%的份额?

    院地合作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与地方政府、企业合作过程中,产生重大影响和社会经济效益,受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奖励;?

    (2)与地方政府联合举办院地合作洽谈会(对接会);?

    (3)分院为研究所牵线,促使研究所与地方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合同;研究所与地方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合同;?

    (4)组织专家到地方政府、企业访问,参与论证、咨询,为政府或企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其它院地合作活动。?

    (二)个人奖 ?

    1、社会经济效益占40%份额?

    管理人员组织中科院系统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科技人员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科技副职组织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占40%的份额。?

    2、院内单位收益占30%份额?

    管理人员组织的项目在评奖年度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科技人员为单位在评奖年度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科技副职为中科院系统研究所牵线,在评奖年度实现与地方各种科技合作的合同收入。占30%的份额。?

    3、院地合作活动占30%的份额?

    院地合作活动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组织或直接参与省市、企业合作,共同承担攻关课题(列入国家计划的),解决企业重大难题;?

    (2)为地方引进科技合作项目;?

    (3)为地方引资;?

    (4)在院地合作、企业技术改造、企业增效、农村致富和综合管理工作等方面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显著成绩,受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奖励;?

    (5)其它院地合作活动。?

    三、计分办法 ?

    满分为100分。其中社会经济效益40分,院内单位收益30分,院地合作活动30分。分院在社会经济效益40分中,总量占20分、增量占10分、增幅占10分;在院内单位收益30分中,总量占10分、增量占10分、增幅占10分。?

    1、计分标准和办法是,分别以申报中的单项最高数额为该项满分作为标准(“院地合作活动”除外),并以此求得该项每得一分应达到的量,以及同类型中其他申报者的单项得分情况。?

    例如,在社会经济效益单项计分中,经核实某研究所数额最高;其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为4亿元。那么,该研究所得该项满分,并以此求出该项每达到1000万元得一分(4亿元÷40=0?1亿元)。?

    假如另一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到地方实现产业化,在评奖年度形成的销售收入为3?26亿元。那么,该研究所在社会经济效益单项计分中得32分(不足1000万元不计分)。?

    2、分院在“社会经济效益”、“院内单位收益”中,分别按“总量”、“增量”、“增幅”进行单项计分。计分办法与上述办法相同。?

    3、“院地合作活动”计分办法,除根据“评分标准”所列举的量化指标外,还根据申报材料提供的效果说明和院地合作活动的综合成效,进行计分。?

    4、计分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负责计算。其中“院地合作活动”计分,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建议,报评审委员会审议、确认。?

    四、申报材料的基本要求 ?

    1、申报单位或个人除填写申报表外,必须根据评分标准中的三个部分,即社会经济效益、单位收益、院地合作活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料(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按三个部分分类装订(附目录)。?

    2、对于“院地合作活动”部分,除按所列内容提供材料外,可以提供其它相关材料,但都必须有所产生的效果说明。?

    3、“社会经济效益”、“院内单位收益”中的“增量”、“增幅”,仅对分院。

    附件3:分院在院与省市、企业合作中的区域分工

    1、长春分院 吉林省、黑龙江省?

    2、沈阳分院 天津市、辽宁省、山东省、河北省?

    3、上海分院 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

    4、南京分院 江苏省、江西省?

    5、合肥研究院 安徽省、河南省?

    6、武汉分院 湖北省、湖南省?

    7、广州分院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8、昆明分院 云南省、贵州省?

    9、成都分院 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

    10、西安分院 陕西省、山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11、兰州分院 甘肃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西部)?

    12、新疆分院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

    (京区由院直接负责)

    附件4:中国科学院与省市、企业合作奖励?评审委员会名单4”SS]?

    主任委员 白春礼副院长?杨柏龄副院长 ?

    副主任委员 何 岩(副秘书长、人事教育局局长)?

    邓麦村(副秘书长)?

    竺 玄(院与省市合作领导委员会副主任) ?

    委 员 赵 勤(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局长)?

    李云玲(办公厅主任)?

    桂文庄(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局长)?

    曹效业(科技政策局局长)?

    李志刚(综合计划局局长)?

    黄 勇(基础科学局副局长)?

    朱 祯(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副局长)?

    范蔚茗(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副局长) ?

    办公室主任 赵 勤(兼)?

    办公室副主任 邓 强(高技术产业发展局技术经济合作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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