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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07 生效日期: 2005-03-07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党办[2005]14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
  《乌鲁木齐市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七日
乌鲁木齐市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快速发展,切实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化的总体布局、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多样化的分类管理、制度化的总量控制的基本思路,依据事业单位的性质、功能和特点,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起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协调、符合事业单位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实现加强管理、增强活力、减轻财政负担、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事业协调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事、事社、事企分开的原则。理顺关系,从职责任务、组织形态、管理方式等方面,将事业单位与政府机关、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区分开来。
  2、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从增强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和减轻财政负担的大局出发,调整事业单位布局,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撤并、重组、优化现有事业单位,合理配置事业资源。
  3、坚持分类改革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经费形式、运行机制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地区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因“事”制宜,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工作。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范围:市委各部、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府各委、办、局所属事业单位;市人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中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任务:
  1、科学合理设置机构
  ——优化布局。要打破现有事业单位在设置和服务对象上存在的条块分割和部门界限,对事业单位的设置进行统筹规划、合理调整。一是进行结构性调整,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及基本职能消失的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撤销;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职能交叉和萎缩的事业单位,适当予以合并,以提高整体规模效益。二是进行区域性调整,凡具备条件的市属事业单位按照“就地、就近、就便”服务的原则下放给所在辖区管理。
  ——分类实施。要规范依法承担监督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完善从事基础性工作、承担社会公益事业任务的事业单位;将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和应用技术研究开发、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
  2、明确界定职责任务。要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未被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管理职能交归行政机关;对政事职责联系紧密,现阶段确需由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经过依法授权规范其行为;将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监督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分离;将事业单位承担的中介服务职能及生产经营部分予以剥离,交给社会中介机构或转企改制。
  3、规范机构名称和规格
  ——事业单位的名称要体现自身特点,并与党政机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的名称相区别。事业单位一般称院、校、所、台、站、馆、中心等。
  ——事业单位的规格要根据其规模、任务、作用、管理幅度、社会效益等综合指标核定。在国家新的事业单位等级规格制度出台前,现有事业单位相当于行政级别的机构规格可暂时保留,并按照从严控制、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审核确认。
  4、合理确定编制和经费形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模大小、任务轻重、业务特点、服务对象及范围重新核定其编制数;根据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确定其经费形式。
  5、加快推进法制化建设。通过机构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从依附型向自主型发展,使其成为自主管理、自行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草拟报送阶段。各部门根据市级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的精神,提出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意见,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于2005年3月15日前,将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及相关材料(附软盘)报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包括:(1)《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意见》;(2)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3)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说明;(4)机构编制调整依据;(5)自治区及其他省市同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资料;(6)本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方案审批阶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按照精简、规范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和人员编制等进行审批或报批。
  (三)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阶段。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批复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组织实施,并在方案批复后60日内,将实施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凡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和经费形式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要在30日内办理事业单位法人变更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是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事业单位和各族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周密制定改革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工作正常运转。
  (二)加强力量,组成工作班子。事业单位改革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遇到许多困难和矛盾。为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改革任务,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要成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建精干的工作班子;事业单位少的部门也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从严控制编制,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除对原有机构进行调整、规范外,一般不再审批新增机构和人员编制。各部门要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共同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

附:(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意见》体例(略)
  (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体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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