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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制福建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9-30 生效日期: 2005-09-30
发布部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文号: 闽发改服务[2005]879号
各设区市计委(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服务业发展指导方向和《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委拟将第三方物流业作为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列为2006年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今年第四季度到明年初,拟牵头组织省经贸、交通、电信、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福建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我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在全省产业集群地区、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商贸中心区等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优势地区,筛选、扶持发展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县(市)政府,对本地区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摸底,研究理清本地区“十一五”期间第三方物流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发展思路,并针对产业集群建设、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商贸中心建设,按照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业的特征要求,策划提出第三方物流业建设项目。
  二、策划的项目分“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和2006年在建、新建(2007年可建成)示范工程项目两类。
  三、筛选上报的项目,重点是我省产业集群地区、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商贸中心区等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优势地区;具备连锁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项目优先考虑。
  四、筛选上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第三方物流业的特征要求,即以合同方式接受生产经营企业经营主业之外的专业物流服务业务,并通过信息系统与生产经营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起服务于生产经营企业、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物流全程管理和控制的物流运作与管理体系。
  五、第三方物流示范项目必须是纯企业化运作模式,以利于社会化分工协作的深化,促进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推动传统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改善和升级。
  六、请于2005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十一五”期间第三方物流业发展基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发展思路和重点建设项目整理汇总,行文并同时用电子邮件上报我委服务业发展处。
  七、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格式填报。列为2006年第三方物流业重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再在“十一五”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中重复填报。
  联系人:林仲友
  电话:0591-87063091
  邮箱:ptzoio@tom.com
  传真:0591-87063170
附件:1、《福建省“十一五”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略)
  2、《福建省2006年第三方物流业重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表》(略)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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