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闽发改服务[2005]879号
各设区市计委(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服务业发展指导方向和《福建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委拟将第三方物流业作为我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列为2006年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从今年第四季度到明年初,拟牵头组织省经贸、交通、电信、商业、供销等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福建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我省第三方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并在全省产业集群地区、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商贸中心区等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优势地区,筛选、扶持发展一批重点示范工程,以促进我省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为做好规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县(市)政府,对本地区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业的发展现状进行摸底,研究理清本地区“十一五”期间第三方物流业发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发展思路,并针对产业集群建设、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商贸中心建设,按照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业的特征要求,策划提出第三方物流业建设项目。
二、策划的项目分“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和2006年在建、新建(2007年可建成)示范工程项目两类。
三、筛选上报的项目,重点是我省产业集群地区、重要工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商贸中心区等第三方物流业发展优势地区;具备连锁化经营的大型综合性项目优先考虑。
四、筛选上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第三方物流业的特征要求,即以合同方式接受生产经营企业经营主业之外的专业物流服务业务,并通过信息系统与生产经营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建立起服务于生产经营企业、为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物流全程管理和控制的物流运作与管理体系。
五、第三方物流示范项目必须是纯企业化运作模式,以利于社会化分工协作的深化,促进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推动传统物流运作与管理方式改善和升级。
六、请于2005年11月15日前,将本地区“十一五”期间第三方物流业发展基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等发展思路和重点建设项目整理汇总,行文并同时用电子邮件上报我委服务业发展处。
七、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格式填报。列为2006年第三方物流业重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的,不再在“十一五”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中重复填报。
联系人:林仲友
电话:0591-87063091
邮箱:ptzoio@tom.com
传真:0591-87063170
附件:1、《福建省“十一五”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略)
2、《福建省2006年第三方物流业重点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表》(略) 二00五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