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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优化投资环境,我局决定进一步开展房产业务上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上门现场服务,办理和咨询房屋初始确权登记、换证登记、房屋面积测绘、房屋转让、房地产评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物业管理指导等业务。
二、服务对象:1、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部队。2、离休老干部、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3、对国家有贡献的知识分子、全国及省、市劳动模范。
海口市房产管理局
二○○三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