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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业务上门现场服务活动的通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05 生效日期: 2003-03-05
发布部门: 海南省海口市房产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优质的服务,树立行业新风,优化投资环境,我局决定进一步开展房产业务上门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上门现场服务,办理和咨询房屋初始确权登记、换证登记、房屋面积测绘、房屋转让、房地产评估、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及物业管理指导等业务。
  二、服务对象:1、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市部队。2、离休老干部、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3、对国家有贡献的知识分子、全国及省、市劳动模范。
    海口市房产管理局
二○○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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