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0]301号
辽宁宝珑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费用支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沈阳滨湖俪园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50元。
二、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按沈价发(2000)283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每月12.00元(学龄前儿童免收)。
三、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环境美化、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收支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六、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