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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浙江农民信箱”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6-07 生效日期: 2006-06-07
发布部门: 中共杭州市委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市农办[2006]55号
各区、县(市)农办(农业局),教育局:
  为加快杭州“农民信箱”的注册和培训,更好地发挥“农民信箱”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广应用“浙江农民信箱”的通知》(浙教职成(2005)283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加快农民信箱培训与应用的通知》(浙农产发(2006)6号)的精神,结合杭州实际,现就进一步抓好“浙江农民信箱”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合作,协同推进。抓好农民信箱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加强合作,紧密配合,协同推进。各地“浙江农民信箱”工作的实施牵头部门要主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团委、农村指导员工作主管部门和电信等部门取得联系,掌握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提供宣传培训资料,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教师、学生、共青团员、农村指导员和电信代办点的作用。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浙教职成(2005)283号文件精神,落实专人,认真实施,主动和各地实施牵头部门联系,把农民信箱推广作为“农科教结合”的一项具体工作。要面向学校教师开展宣传培训,使教师首先了解掌握“农民信箱”的作用、意义和操作方法(有关宣传资料、使用方法和注册申请表等在浙江农民信箱网www.zjnm.cn上下载)。要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及时增加“农民信箱”相关知识内容,开展“农民信箱”知识专题教育,使广大农村学校高年级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初步掌握“农民信箱”的注册登记以及信息查找、采集、发布等基本操作方法(教学光盘随后下发)。同时各地要组织相关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共走信息路”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学生将“农民信箱”的相关知识传授给家长和其他相关人员,努力使学生成为“农民信箱”的宣传员、发动员和辅助操作员。要积极组织农村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和职业学校的学生动员家长申请注册“农民信箱”,帮助家长使用“农民信箱”,发布买卖信息,协助家长解决市场信息不了解、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二、加快培训,提高应用。目前我市农民信箱注册用户已近7万户,而信箱启用全市平均仅为80%左右,有的县(市)启用只有65%左右,信箱应用率就更低,尤其是最主要的用户主体——农民,应用的比例不高。因此,各地要着眼于应用,切实抓好培训工作,特别是对农民的培训。培训要因人而宜,针对农民实际,可以采用集中授课、个别讲解、相互帮带和发放培训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培训,特别要将农产品买卖、农业技术咨询等内容讲深、讲透。要充分发挥农民信箱联络点和信息服务点的作用,为无上网条件的农民信箱用户做好服务,及时传递信息,及时帮助发布农产品买卖信息和查询所需信息。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农民信箱”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分解注册和培训任务,落实到相应部门,并按照年度工作目标提出相应的进度要求。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各地牵头主管部门,对农村中小学校和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提出明确的注册和培训工作要求,并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学校,同时做好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和上报。
  四、收集信息,及时维护。为充分发挥农民信箱的信息传播作用,各地“农民信箱”的信息员要按照要求及时收集发布公共信息,不断丰富农民信箱中的信息内容。要认真做好《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栏目维护。目前,我市的《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栏目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要对照任务要求,及时收集相关内容,认真维护。同时,要加强农业信息资源集成栏目宣传。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杭州市教育局
200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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