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政办发[2002]82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市商业银行资产置换工作,市政府决定,恢复青岛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该公司为企业性质,不定机构规格,行政隶属关系暂归市政府财贸办公室。公司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依法清收和处置剥离出来的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
二、按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搞好资产置换工作。
三、对公司债权和清收回来的资产,可采取投资、参股、债转股、控股、联营等形式,盘活存量资产,增加积累,发展经济。
四、办理和经营市政府交办的经济发展项目。
该公司恢复后,要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公司管理委员会,加强内部管理,严格依法经营,搞好资产运营,为我市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服务。
为切实加强领导,搞好协调配合,保证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置换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青岛市置换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二○○二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青岛市置换市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 锐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卢新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诚
市财办纪检组长
成 员:项阳青
市经委副主任 穆昭钢
市建委副主任 刘志勇
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崔 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章长
市地税局副局长 侯 杰
市审计局副局长 房克俭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世斌
市国资办副主任 陈培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副局长 张山昆先
市规划局副局长 石志强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学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镇平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梁作民
市法院副院长 吕甫才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吕 涛
市司法局副局长 闫志军
市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处长(助理巡视员) 张广鸿
市商业银行行长 刘甘霖
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黄诚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