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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4-15 生效日期: 2005-04-1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发布文号: 哈城管发〔2005〕19号
各区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南岗区建设局、园林局,平房区建设局,松北区、开发区城管部门,十一县(市)城管部门,重点地区管理机构,局属有关单位、局(执法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05年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精神,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城市环境。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制定2005年哈尔滨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人性化管理和管理重心下移为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总体要求,通过完善管理网络和法规体系,创新管理机制,细化管理(作业)标准,施行精细操作,落实管理责任,规范管理行为,强化监督手段,实施科学管理,塑造队伍形象,达到城市管理全过程无盲区、无盲点的状态。实现城市管理工作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事后管理向超前管理、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行政管理向多元管理转变,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完善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办事处为基础,条块结合、一体化运作的城市管理网络;建立管理资源整合、部门(行业)职能互补、工作有机衔接、配合运转协调、全方位推进的城市管理运作机制;形成管理(作业)标准细化、行为规范,层级、岗位责任明晰,监督管理手段有力,社会多元参与的城市管理保障体系;塑造一支爱岗敬业、廉洁高效、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城市管理队伍;加快城市管理市场化、科技化、信息化进程。在扩大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管护作业市场化实施范围,背街背巷、居民庭院环境治理,解决市民入厕难,规范各类占挖道行为,提升牌匾广告、灯饰设置水平,清冰雪管理与运作方式,建设工地管理、残土密闭运输和加快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等八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我市市容环境明显好转。
  三、管理模式和管理责任
  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通过采取“市容环境管理责任区”(以下简称责任区)和城管行政执法勤务区(以下简称勤务区)管理模式,实行市、区、街(含重点区域)三级管理。
  责任区是指城市管理部门行使城市管理职能的责任区域。
  勤务区是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执法职能的责任区域。
  (一)管理模式
  1、市级管理:市区以行政区域为单元,设置九个市级 责任区(含开发区),对应设置市级勤务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管理职能,对市级责任区、勤务区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和综合考评。
  2、区级管理:以街道办事处(含重点区域管理机构)辖区为单元,设置区级责任区,对应设置勤务区。区政府组织区级责任区和勤务区开展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开发区管理: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能。
  3、街道办事处(重点区域管理机构)管理:完成区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工作。
  (二)管理责任
  1、市级责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职能部门,在城市管理工作体系中履行宏观管理职能,负责全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的组织指导,制定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和责任区、勤务区管理标准;组织市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冰雪艺术、游乐设施等行业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监督部门编制管理(作业)标准、岗位职责、行为规范;对市级责任区、勤务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综合考评;协调行业(部门)职能交叉、工作配合和管理盲区等工作;对城市管理工作实施监管。
  2、区级责任:区政府在城市管理工作体系中承担具体管理工作,是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划定区级责任区和勤务区;组织街道办事处、重点区域管理机构、驻区单位和辖区公共设施管护单位、维修养护作业单位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组织区级责任区、勤务区参加市、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目标考评。
  开发区责任:开发区管委会是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市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发区城管部门与相邻区级责任区对管理责任进行界定;组织驻区单位和辖区公共设施管护单位、维修养护作业单位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参加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目标考评。
  3、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区域管理机构责任:街道办事处和重点区域管理机构在城市管理体系中起着基础性作用,在相关城市管理部门指导下,完成区政府确定的城市管理工作,配合区城管(建设、园林)部门、城管行政执法机关等开展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商服业户和居民维护区域市容环境。
  四、管理内容和标准
  市容环卫、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冰雪艺术、游乐设施和行政执法等行业,按照责任区和勤务区管理标准,实行区域等级管理。
  (一)责任区管理标准
  1、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户外广告、非广告的电子显示屏、实物造型、充气模型、空中漂浮物、条幅、宣传画廊、灯箱、牌匾、旗、幌等户外设施,设置规范、完好整洁;按照许可执行,许可行为规范。
  (2)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自有设施)完好整洁;按规定进行清洗、粉刷、油饰、整饰,无乱堆物、搭建、扯挂、张贴、涂画。
  (3)灯饰亮化设施完好整洁、设置得当,光照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时间启闭。
  (4)“门前三包”责任清晰,落实到位。
  (5)清扫保洁责任单位定时清扫、及时保洁,街路、庭院(物业小区)整洁干净、无杂物;垃圾日产日清,收集清运作业规范,环卫车辆整洁,不带病作业。
  (7)垃圾箱(斗),转运站(间)、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好整洁,周边无垃圾弃物。
  (8)公厕按照规定时间开放,标识清晰,干净整洁;旱厕清掏作业规范,清运及时,使用功能正常。
  (9)道路(建成区公路)、铁路沿线(建成区内)和出城口部位的垃圾、残土、冰雪、废弃物料及时清除。
  (10)清冰雪责任落实,网络清晰,指挥运转通畅,清运及时,按规定使用溶雪剂。
  (11)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
  2、道路桥梁管理:
  (1)道路桥梁完好,维修养护及时。
  (2)道路挖掘工程围挡规范、标识清晰,切割作业、分段施工,及时复旧,弃土弃料日产日清,工完场清。
  (3)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监督到位。
  (4)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按照许可执行,许可行为规范,及时发现处理违章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行为。
  (5)建筑工地围档规范,出入口硬铺装,无场外作业、堆放物料。工完场清,及时修复损毁占用的城市道路或其他市政设施。
  (6)停车场标识清晰,停车规范。
  (7)道路维修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
  3、园林绿化(公园)管理
  (1)树木、绿地养护责任清晰,树木草坪生长状态良好,花卉色彩艳丽,修剪补植及时,作业规范,植物病虫害防治和古树名木保护措施有效。
  (2)临时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按照许可执行,许可行为规范。及时发现处理违章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移植或非正常修剪树木行为。
  (3)树木、草坪、花卉栽植和工程验收符合技术规范。
  (4)园林设施(含雕塑小品)整洁、美观、完好。
  (5)绿化养护作业市场化运作规范有序。
  4、冰雪艺术管理
  (1)冰雪作品设计风格与环境和谐。
  (2)冰雪景观完好整洁,位置设置得当,展示效果良好。
  (3)物料堆放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工完场清,安全措施得当。
  (4)按规定要求及时拆除冰雪景观、及时清运残冰残雪和废弃物,环境整洁。
  5、游乐设施管理
  (1)游乐设施档案管理规范。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设施整洁,标牌标识清晰。
  (4)设施保养维修及时,使用功能正常。
  (二)勤务区管理标准
  (1)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及时查处违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城市道路等法规规章的行为。
  (2)对突发事件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快速反应、处理得当。
  (3)巡视管理到位,无管控盲区,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4)按时办结城市管理部门转办的工作事项。
  五、检查考评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市级责任区、勤务区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年终总评。
  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建设、园林)部门、城管行政执法机关对区级责任区和勤务区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市将设立城市管理专项调控资金,用于城市管理精细化目标考评奖惩,资金分配使用与城市管理目标考评工作挂钩。
  2005年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纳入城市管理目标。
  六、保证措施
  (一)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指导,强化监督。各区(含开发区)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实施。
  (二)科学区划,明确责任。各区(含开发区)要科学划分责任区域和管理(作业)范围,明确行业层级管理责任,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三)密切配合,协调动作。各区(含开发区)要按照《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办法》,搞好“责任区”、“勤务区”工作配合,确保运转协调,衔接到位。
  (四)严格标准,精细操作。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管理(作业)标准,规范操作方法,把城市管理(作业)每项工作做精做细。
  (五)专群结合,多元参与。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作用和市、区、街专业队伍管理(作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做到专群结合,全方位互动。
  (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手段,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组织市民测评、义务监督员评议等方法,促进责任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七)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辟报刊专栏、网上专栏,定期公布工作情况,发表市民意见,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
  七、实施步骤
  2005年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启动准备阶段
  开展工作调研,做好组织发动、方案制定、“责任区”、“勤务区”划分和对接等各项准备工作、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方案确定的任务和目标,全面推进城市管理“责任区”、“勤务区”工作。
  总结评比阶段
  对各区(含开发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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