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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5-03-25 生效日期: 2005-03-25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黑政发[2005]21号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紧紧把握中俄两国建立长期稳定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和睦邻友好关系的历史机遇,立足现有,发挥优势,进一步提升我省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加快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现就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2001年以来我省对俄贸易额连续3年实现30%以上的增速,2004年占全省外贸进出口总额的55.2%,占全国对俄贸易额的18%,俄罗斯已成为我省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哈尔滨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以及我省15个边境口岸和绥芬河、东宁、黑河3个中俄边民互市贸易区成为全国各省市开展对俄经贸的重要窗口、平台和桥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对拉动我省特别是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中俄两国政府提出了到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到800亿美元,到2020年对俄投资120亿美元的目标,并把俄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确定为双方合作的重点地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03)11号)明确提出:依托黑河、绥芬河等边境口岸,扩大与俄罗斯等国的经贸合作,建立海外能源原材料基地。这表明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已成为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省开展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和公共关系优势。与毗邻俄有关地方政府建立的省州(区)长定期会晤机制,为保护双方企业利益,促进合作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我省产业结构与俄方对接度低,对俄出口地产品所占比重小,对地方财源、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等拉动力不强。二是经营主体小,投资能力弱,制约了我省对俄经贸规模的扩大和水平的提升。三是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对俄经贸运输瓶颈突出,一些口岸设施陈旧,不能满足大通关的需要。另外,目前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以及国内其他省份开拓俄罗斯市场的势头强劲,我省对俄进出口额在全国所占的比重已由20世纪80年代初的1/3下降到现在的不足1/5,如果不抓住机遇,抢占先机,现有的优势就会丧失殆尽。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增强信心,抢抓机遇,求真务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把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推向深入,实现战略升级。
  二、明确任务,全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指导思想:站在服从服务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的高度,着眼于我省经济的发展与振兴,立足于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优势与基础,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对俄开放力度,调整合作方向,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采取超常措施,全力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向更高层次跨越。
  工作目标:在目前的基础上,对俄进出口总额2007年翻一番,达到70亿美元,2010年再翻一番,达到140亿美元;对俄投资额2007年达到4亿美元,2010年翻一番,达到8亿美元;对俄承包工程和输出劳务合同额2007年翻一番,达到2亿美元,2010年再翻一番,达到4亿美元。
  (二)推进措施。
  为加快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四个突破”,加大“三个工作力度”。
  1.实现“四个突破”。
  一要在对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上取得突破。以境外投资为手段,以大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国家支持为保障,以投资俄罗斯资源开发合作为重点,引导和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采取直接投资、收购、兼并俄方资源开发企业等方式,争取俄罗斯资源的勘探权和开发权,在金、铜、铁、铝、煤等资源开发上实现全面合作。组织好已获得勘探权的有关矿产项目的勘探工作,争取乌多坎铜矿、基姆坎铁矿、加林铁矿、波蒂姆英加油田开发权。争取俄方有规划或有意向的资源勘探项目的勘探权,采取多种形式参与俄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石油、天然气国际开发工程,在勘探、采掘和利用俄油气资源上取得突破。建立与俄森林资源开发利用长期合作关系,开展林产工业对俄合作,实现境内外林、浆、纸及木制品产业化,力争2005年至2007年,森林采伐量、木材加工量和木材运回国内量以年均30%的速度增长。加大南联力度,推动有关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成投资财团,共同实施俄能源原材料开发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把在俄开采或购买的原油等能源原材料全部运回国内。
  二要在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以俄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我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快以轻纺产品为主、产业优势突出的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同时,依托口岸优势,建设以进口木材、钢材等原材料产品深加工为主的进口产品加工基地。力争到2007年建成一批区域性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培植50家重点对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形成服装、鞋帽、家电、建材、食品、家具等六大对俄进出口产品产业群。选择具有产业优势的中心城市和具有地域优势的口岸城市,重点搞好哈尔滨、牡丹江、绥芬河、东宁、黑河5个基地建设,同时鼓励齐齐哈尔、大庆、佳木斯等中心城市及其他口岸城市建设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并把对俄进出口加工纳入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规划当中。大力建设沿通往绥芬河等边境口岸城市公路的对俄出口加工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我省与俄陆路接壤优势,以及整机与部件的出口税差,在国境线两侧开展跨境加工,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培育出一支跨境加工企业群体。对俄进出口加工基地建设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各自特色,防止简单重复和内部恶性竞争。要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体系,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要在对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把对俄农产品基地建设作为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以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加快以边境口岸地区为主的区域型对俄农产品出口基地、以内陆市县为主的对俄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境外农业综合开发基地建设步伐。通过政策扶持、项目引导等措施,不断扩大基地规模,提高科技含量,实行集约化生产,提高经济效益。重点抓好绿色、有机和无公害粮食、蔬菜、瓜果、肉、蛋、奶等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发展农产品仓储、冷藏和精深加工产业。支持和鼓励有关企业在俄开展质量认证,获得市场准入资格。对现有品牌进行整合,在俄市场打出我省农副产品品牌,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以基地为依托,以产品为龙头,以市场为纽带,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规范的境外农贸市场,探索农产品进入俄大型商场和超市的新方式。农垦系统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优势,在对俄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和对俄土地承包经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要在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方面取得突破。以项目为重点,充分发挥莫斯科中俄友谊科技园、哈尔滨国际科技城和哈工大八达集团国家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省科学院对俄工业技术合作中心、省农科院对俄农业技术中心、黑龙江大学中俄科技合作信息中心、哈尔滨焊接研究所中国-乌克兰技术合作中心等我省对俄科技合作平台的作用,开展多领域的对俄科技合作。每年重点跟踪100个以上科技项目,通过政策支持,促进对俄科技合作项目在短期内实现产业化。进一步调动哈电站集团、一重集团等大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对俄合作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加强与俄罗斯在关键、核心技术以及航空航天等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积极引进我省急需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并探索整体引进俄科研院所。发挥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院校的影响力,与俄罗斯知名大学开展联合办学,扩大双方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的规模和层次。
  2.加大“三个工作力度”。
  一要加大培育和做强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主体的工作力度。对已有一定基础和规模的对俄经贸企业,给予政策扶持,促其迅速发展壮大。鼓励森林采伐和农业开发企业不断扩大投资,成为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骨干企业。结合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重组一批对俄经贸强势企业,使其成为对俄投资合作的主体。对在俄市场潜力较大的联合收割机、小型拖拉机和家电生产企业,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要素整合,不断提高其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南联力度,迅速壮大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主体,调整和优化我省产业产品结构。发挥龙港(港龙)经济合作促进会的作用,吸引香港大企业、大财团与我省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
  二要加大市场开拓的工作力度。深入研究俄罗斯市场需求、法律规范,大力开拓俄机电产品、房地产和旅游市场。通过代理、特许经营等形式,在俄开设机械、建材、家电、电子信息、通信产品等市场、专业店,完善商品销售渠道。加强对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市场供应等信息,搞好服务保障。同时,充分利用我省与俄地方政府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以及我省在俄公共关系优势,切实保护我省企业在俄合法权益。
  三要加大大通道建设力度。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俄运输通道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5)9号)要求,抓好对俄运输通道发展规划的落实,积极推进对俄经贸大通道建设。加快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大桥和洛古河黑龙江大桥的建设。积极协调中俄双方有关部门,推动两座大桥建设早日开工。整合口岸资源,突出重点,择优扶强,加强重点口岸建设,努力实现大通关。积极探索开辟新的出海口和航空通道,探讨租赁或收购俄符拉迪沃斯托克码头,开辟黑龙江经俄新的出海口。协调中俄有关方面加快开辟马加丹、南萨哈林斯克、赤塔、新西伯利亚等直航航线,以无缝隙航班或内陆航班号共享的形式开通哈尔滨经北京至莫斯科航线。继续加强互市贸易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绥芬河、东宁、黑河等3个互市贸易区功能,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同时,积极推动俄方尽快在我省上述3个互市贸易区对应地区建设互市贸易区。
  三、加强领导,为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新增一部分资金和调整存量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以及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主要是:外贸发展金增加4000万元;出口信用担保规模由4亿元增加到5亿元;从大项目前期资金中每年安排20%以上用于境外能源原材料开发前期费用;从历年结余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3亿元,以后每年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可自行支配部分安排30%,支持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从工业企业技改贴息中每年安排20%支持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从农产品龙头企业扶持资金、绿色食品扶持资金、农民工转移专项资金中各安排20%,支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对俄劳务输出人员的技能培训;从省农业开发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中安排20%,从省农业开发贷款中每年安排30%,用于对俄出口基地和仓储设施建设;从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安排30%,支持包括哈尔滨国际科技城和莫斯科中俄友谊科技园在内的对俄科技合作基地的建设,以及引进消化吸收俄罗斯高新技术。由省商务厅、财政厅牵头各有关部门制定上述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的相关政策支持。
  (二)强化推进机制。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必须下大气力,认真抓好推进和落实。省政府将成立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战略升级工作的协调、推进、督办与落实,各有关地市县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负起责任。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把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摆上位置,制定规划,分解目标,明确责任,研究和部署好本地、本部门的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对俄能源原材料投资合作由省商务厅牵头负责;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由省经委牵头负责;建设对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由省农委牵头负责;建设对俄科技合作基地由省科技厅牵头负责。各地、各部门都要把推进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工作的成效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奖惩。
  (三)做大做强绥芬河市。绥芬河是我省目前最大的边境口岸和唯一的铁路口岸,在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地位十分重要。针对目前绥芬河市发展空间饱和、城市功能不适应对外开放需要的实际,要立足打造现代化的国际商都,搞好绥芬河今后发展的总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通过口岸整合、资源整合等方式,使其尽快发展壮大。
  (四)进一步办好哈洽会。哈洽会是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平台。在当前国际会展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哈洽会在内容和形式上都要进一步突出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鲜明特色。认真办好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专题活动,进而成为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
2005年3月25日 附件1:在俄蒙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在俄蒙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综合优势,坚持“南联北开、全方位开放”的战略方针,以境外投资为手段,以大项目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政府支持为保障,以开发利用俄罗斯资源为重点,走资源开发利用资本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之路,在俄蒙建立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能源原材料基地,为我省乃至全国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基地建设的实施步骤和发展目标:
  到2007年年末,境外投资额翻三番,达到4亿美元。逐步建立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快口岸、交通、仓储、开发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合作开发资源项目建设,鼓励和支持新建项目,建立起一批“样板工程”,基地建设初步形成规模。重点发展林产工业对外合作,实现境内外林、浆、纸及木制品产业化,森林采伐量、木材加工量和木材运回国内量年均以30%速度增长。通过取得勘探权获得开发权,在金、铜、铁、铝、煤等资源开发上实现全面合作。积极参与俄远东与西伯利亚地区石油、天然气国际开发工程,在勘探、采掘和利用俄油气资源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2010年年末,境外投资额再翻一番,达到8亿美元。初步建成政策体系完备、运营机制灵活、基础设施完善、经营合作顺畅的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林业资源开发形成采、运、加系统化,促进全省林产工业全面振兴,木材运回国内量超过1000万立方米。矿产资源开发以国内紧缺的金、银、铜、铁、锰、镍等为重点,积极推动大项目建设。油气资源开发形成勘探、开采和加工系统化,年进口俄原油达到250万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组建大集团,壮大基地建设主体。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收购、兼并境外资源开发企业,推进集约化经营。支持大庆油田技术公司、西林钢铁集团、斯达国际纸业集团、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森工集团、省矿业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以及省华诚公司、东宁吉信公司、东宁华宇公司黑龙江鑫城实业公司等民营企业“走出去”,开展森林、油气田、矿山开发合作,使之成为基地建设的主体。坚持以南联促北开,推进“龙港”、“两江”等跨地区合作,联合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跨国资源开发企业集团。
  (二)实施大项目,提升基地建设层次和水平。深入研究俄蒙资源状况和相关法律,选择基础设施好、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的资源项目,购买勘探权和开采权,开发和储备一批大项目。抓紧落实黑龙江鑫城实业公司与俄罗斯“英加”股份公司、IPC集团合作开发俄秋明州波蒂姆英加油田,省华诚公司与俄罗斯联合石油投资公司、俄罗斯后贝加尔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油田,省华诚公司、中铝集团与俄乌拉尔矿业集团公司合资开发俄赤塔州乌多坎铜矿等拟合作大项目。对正在进行的图木尔泰铁矿、赤塔州60万吨纸浆厂和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穆辛林场等一批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大项目进行全程跟踪服务,确保如期建成投产。对已建成投产的大项目要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资源开发规模,延伸产业链条,完善采、加、储、运、销体系。
  (三)辟建大通道,完善对俄运输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要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对俄运输通道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黑政发(2005)9号)要求,抓好对俄运输通道发展规划的落实。要重点抓好哈尔滨至绥芬河(东宁)等第一层次主骨架通道的建设,以及哈尔滨至洛古河第二层次骨干通道和其它第三层次辅助通道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绥芬河、东宁等主要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过货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黑河-布拉戈维申斯克黑龙江大桥、洛古河黑龙江大桥等界河大桥建设。重点改善对俄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优化通道运输结构和布局,完善通道整体功能,形成方便、快捷、高效、功能齐全的对俄运输通道体系,构建全国对俄经贸大通道。
  (四)创造大环境,为基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一是设立政府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建设。从大项目前期资金中每年安排20%以上用于境外能源原材料开发前期费用;从历年结余的矿产资源补偿费中安排3亿元,以后每年在矿产资源补偿费可自行支配部分安排30%,支持基地建设。二是通过高薪聘用、送往国外培训等方式解决基地建设人才短缺问题。三是与俄蒙两国相关机构建立学术和信息交流机制,定期通报各自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发展和对外经济贸易等相关情况。四是与俄蒙两国有关地方政府建立定期会晤机制,把年度合作计划、重点合作项目及保护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问题纳入会晤机制中,有针对性地解决中方与俄蒙进出口货物和人员往来简化手续、贸易纠纷、境外法律保障等问题。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黑龙江省在俄蒙建设境外能源原材料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六是采取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筹集资金,走联合、合作开发境外能源原材料的路子。七是坚持少说多做和只做不说的原则,为基地建设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小气候”。
附件2: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综合优势,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积极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境内外客商和企业到我省发展对俄出口加工业,建设以轻纺产品为主、产业优势突出的对俄出口加工基地。
  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力争用3年时间,建立5个区域性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培植50家重点对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形成服装、鞋帽、家电、建材、食品、家具等6大对俄出口产品产业群,使全省对俄加工产品出口额在对俄出口总额中的比重由目前30%提高到60%以上,实现三年翻一番的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发展消费类产品出口加工业。
  1.发展轻纺工业行业。主要产品包括以高档服装、毛毯、床上用品、保暖内衣等为重点的纺织产品,以运动休闲鞋、皮草、皮革、成衣、民用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厨房用品、饮料、酒类、营养保健食品、方便食品、精制粮油食品、肉类制品、家具及家具半成品、五金件等为重点的轻工产品。
  2.发展建材及装饰材料行业。主要产品包括以高中档塑钢门窗、新型建筑材料、建筑用玻璃、涂料等为重点的建材产品,以新型装饰板、灯具、墙纸、卫生洁具为重点的装饰材料产品。
  3.发展家电及高新技术行业。主要产品包括大屏幕电视机、大容量电冰箱、环保型空调机、音响器材、播放机、小家电等家电产品,以手机、微型计算机、计算机软件、电子医疗保健品、生物技术产品等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品。
  4.发展机电行业。主要产品包括以微型车、高档旅游大客车以及组装国外名牌汽车等为重点的民用交通工具,以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轻工、纺织机械、制药设备和新一代蓄电池、高技术仪器仪表等为重点的高端装备工业产品。
  5.发展原材料行业。主要产品是以焦炭为重点的煤炭深加工产品和医药及化学原料药产品。
  (二)建设5个对俄出口加工基地。
  1.建设哈尔滨对俄出口加工基地。依托哈尔滨开发区和松北东北亚经贸科技合作区较好的基础条件,在哈尔滨开发区平房工业区及东北亚经贸科技合作区内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建设中的黑龙江宾西国际贸易加工区属基地的组成部分。重点发展食品、服装、制药、木器、电子等产业群体,带动哈尔滨及周边地区对俄出口加工业的发展。
  2.建设牡丹江对俄出口加工基地。依托牡丹江市的轻纺工业基础和绥芬河市、东宁县的口岸优势,在牡丹江市建设对俄出口工业园区。重点发展以服装鞋帽、家用电器、轻工日用品、建筑装饰材料、食品加工、木材综合加工为主的出口加工业。
  3.建设绥芬河市对俄出口加工基地。在俄境内筹建波格拉尼奇内-绥芬河工业园区,区内建设木材加工集中区、机电产品组装区、轻纺产品加工集中区等。在境内建设轻纺产品对俄出口加工区和电子产品散件加工区。
  4.建设东宁县对俄出口产品加工基地。在边境区域辟建出口产品加工区,重点发展以木材加工、食品加工、制鞋工业为主的出口加工业。东宁吉信集团、华宇集团等企业已在俄境内兴建的制鞋厂、木材加工厂等加工企业属基地组成部分。
  5.建设黑河市对俄出口加工基地。黑河市互市贸易区范围已由原大黑河岛延伸到黑河市区,在该区重点发展食品加工、服装、建材、木制品、基础原材料为主的出口加工业。
  在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过程中要把对俄进出口加工充分考虑进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三)培育对俄出口加工企业。重点支持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大型骨干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对俄出口加工,壮大基地建设主体。鼓励省外、境外企业来我省投资发展对俄出口加工业,实现基地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三、推进措施
  (一)实现“四个创新”,提升基地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一是采取国际间合作、省内外企业联合、大财团投资等方式,实现建设模式创新。二是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建立完善各种中介服务体系,实现主导作用创新。三是吸引大企业,依托大项目,延长产业链,实现聚集方式创新。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工业,走协调发展的道路。
  (二)搞好招商引资,加快基地建设的步伐。把招商引资作为基地建设的重点工作,组织企业参加俄罗斯境内举办的各类经贸洽谈活动,了解市场信息,掌握消费需求。赴国内制造业发达省市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组织专题招商活动,吸引企业投资基地建设,南北联合共同开拓俄罗斯市场。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地所在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及时提供信息服务。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营造优良环境。一是充分利用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有关政策支持基地建设。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基地建设用地审批、部分进口产品配额、专项资金等问题。三是从工业企业技改贴息中每年安排20%支持对俄出口加工项目。四是大力发展投资担保及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为基地企业提供担保、物流、金融、信息、法律等功能齐全的配套服务。
附件3:对俄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对俄农产品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综合优势,以俄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扩大基地生产规模、增加农产品总量、发展壮大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对俄出口为重点,实施“走出去”战略,不断提高和扩大我省农产品在俄市场占有率和覆盖面,促进对俄农业合作战略升级。
  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按照三年翻一番的总体要求,到2007年,全省建成果菜、粮食、畜产品和良种繁育四大类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其中,境内果菜生产基地达到6.67万公顷,养猪60万头、肉牛20万头、禽120万只,重点扶持对俄农产品出口创汇龙头企业40家,农产品对俄出口总量达到150万吨,贸易额6亿美元,对俄劳务输出累计达到7万人次;对俄境外农业开发21.33万公顷,养猪50万头、牛20万头,发展境外良种繁育基地0.33万公顷。
  二、工作重点
  (一)建设对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一是建设蔬菜生产基地。以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鹤岗、鸡西、双鸭山等城市和农垦、森工系统为龙头,建立圆葱、马铃薯、甘蓝、黄瓜、西红柿等8大类蔬菜生产基地,发展一批蔬菜种植项目。二是建设水果生产基地。发展苹果、梨等水果生产项目,建立对俄出口水果生产基地。三是建设畜产品养殖基地。加快发展以猪、牛、鸡、鹅为主的畜禽产品养殖基地,扩大肉、蛋、奶等畜禽产品生产总量。
  (二)建设对俄农产品加工基地。以对俄出口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建设内外结合、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对俄农产品加工基地。一是发展果菜加工、保鲜基地。发展一批果菜加工、保鲜重点项目,加快发展圆葱、马铃薯、果汁饮料及蔬菜冷藏保鲜等加工基地。二是发展油料作物加工基地。加快发展以大豆、花生、葵花等油料作物为主的精深加工业,扩大产品对俄出口。三是发展大米、玉米加工基地。扩大现有水稻、玉米精深加工企业生产规模,扶持一批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扩大产品对俄出口。四是发展畜产品加工基地。扶持一批畜产品加工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
  (三)建设对俄境外农业综合开发基地。组织有实力的我省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种养业大户赴与我省毗邻的俄州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一是建设以大豆、玉米、水稻为主的境外粮豆生产基地,其中大豆种植面积达到80%以上。二是建设以圆葱、马铃薯、黄瓜、西红柿等为主的境外蔬菜种植基地。做到棚室生产和露地种植相结合,棚室以种植黄瓜、西红柿、青椒等品种为主,露地主要种植圆葱、马铃薯、胡萝卜、甘蓝等品种。三是建设以生猪、肉牛、大鹅等为主的境外养殖基地。以现有项目为基础,扶持发展一批重点项目,扩大生产规模,提高饲养量和出栏率。四是建设以大豆、蔬菜和饲料加工等为主的境外农产品加工基地。境外加工项目要与生产基地相衔接,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实现就地加工,就地销售。五是建设以大豆、玉米、蔬菜、饲料、牧草为主的境外种子生产基地。依托省农科院的科技优势,加强与俄农业科研单位合作,确定重点研究项目,在俄建立良种引育繁殖生产基地,为我省境外农业、畜牧业生产提供良种保证。
  (四)建设对俄农产品出口市场。加快发展内外互动、渠道畅通、网络健全的对俄农产品出口市场销售网络。境内以边境口岸地区为重点,发展一批辐射周边、带动内地、扩大出口的对俄农产品集散地。境外重点在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布拉戈维申斯克、比罗比詹、哈巴罗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乌苏里斯克等城市,建设我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销售网络。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管理监测,促进对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要建立健全疫病、药残检测控制体系,加工企业要对生产基地实行“五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对俄出口企业要办理卫生注册证书,建立卫生质量标准体系。培训企业掌握俄各类进口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检疫标准,及时为企业提供俄进口标准动态。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强试验、示范和推广,促进对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二)加快物流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对俄农产品出口市场空间。立足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与俄商业连锁机构合作,建立长期贸易营销关系,开辟俄腹地市场。大力宣传和推介我省优质农产品,加强我省对俄出口农产品品牌建设,鼓励各类销售服务组织和专业协会发展,通过双边、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不断扩大农产品对俄出口渠道。
  (三)做大做强创汇型龙头企业,构筑强有力的对俄农产品出口载体。重点扶持我省市场前景好、经营规模大的对俄出口创汇型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建立一批稳定的农产品出口生产基地,引导企业以公司加基地的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落实生产项目。支持对俄创汇型企业技术改造,提高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吸引国内沿海发达地区和发达国家的企业,与我省企业合作,建立生产基地,开发俄罗斯市场。
  (四)加大扶持力度,为加快发展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保证。从2005年起,省政府从农产品龙头企业贴息资金、绿色食品发展资金、农业开发资金中各划拨20%,支持对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仓储设施建设。农民工转移资金要重点保证赴俄农民工培训工作。从省农业开发贷款中每年安排30%,用于对俄出口产品企业贷款。要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沟通与联系,通过中俄两国政府高层会晤,在我省畜产品出口检验检疫、境外生产基地农用物资通关、争取俄政府增加对我国粮食和畜产品配额、境外农产品入境等方面给予支持。
  (五)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基地建设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制订基地建设发展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从2005年起,实施推进农业对俄合作“四项工程”,即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程、百户万人农业境外开发工程、重点项目示范工程和赴俄农民工培训工程。建立中俄省州(区)间农业合作会晤机制,以及服务和科技支撑体系。
附件4: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战略升级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省对俄科技合作基地建设(以下简称基地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我省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综合优势,加强与俄罗斯在重大装备、能源化工、现代农业和生物技术、高新技术和国防尖端等领域的合作,大力培育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科技合作主体,通过与俄相关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研究院、联合办学、产学研联合以及国家和省市联手,构建信息跟踪、技术引进、中介、孵化和产业化系统工程的完整体系,为科技进步及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
  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每年跟踪孵化100项对俄及独联体国家科技合作项目,力争10项当年实现产业化。
  二、推进措施
  (一)培育对俄科技合作主体。一是支持哈尔滨国际科技城的建设,争取把哈尔滨国际科技城建设作为国家的重点项目,在二期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经费申请及使用方面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政策支持。二是支持中俄莫斯科科技园的建设,搭建中俄科技成果开发、转化和市场化的平台,省直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我省科技型企业入驻中俄莫斯科科技园。
  (二)建设对俄科技合作基础平台。一是加快联合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实施“中俄大院、大所、大企业合作计划”,鼓励在我省建立中俄合资合作研发机构,重点引进俄高层次的人才和技术,每年启动2至5项与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学科相关的研究课题,培养30名左右青年学者。二是在现有对俄科技合作信息平台基础上,建立俄罗斯项目库、专家信息库,启动高新区公共技术创新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省社科院组建黑龙江省对俄合作政策法律信息咨询中心。三是通过举办俄罗斯高新技术展、中俄科技合作高层论坛、俄罗斯实用技术项目全省巡回展和定期进行俄罗斯高科技成果发布会,促进俄创新技术与我国国内需求单位的对接,搭建中俄科技成果推介和转化平台。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和“科技兴贸”战略。加强科技与外贸协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到俄罗斯建立合资、合作机构,鼓励外向型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对俄产品、技术出口。在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重点安排一批外向型出口项目。
  (四)培养对俄科技合作人才。发挥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在俄语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扩大高校俄语专业招生数量,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多招收俄语学生。大力开展中俄合作办学项目,鼓励大校、大企业联合培养懂俄语的技术骨干,拓宽俄语人才培养途径。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与莫斯科动力学院联合建立创新研究院。
  (五)从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中每年安排30%用于基地产业化项目建设。一是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一园一城”(哈尔滨国际科技城和莫斯科中俄友谊科技园),加快“一园一城”高新技术项目孵化和产业化进程。其中“一园一城”中当年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资金倾斜。二是支持、资助企业购买俄罗斯高新技术成果和专利技术。三是支持、资助企业与俄罗斯企业、院校开展科技合作。
  (六)整合现有资金,从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重点用于基地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引进开展对俄科技合作必要的装备、实验设备及专家。三是加强对俄科技合作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工作。四是支持中俄科技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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