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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6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26 生效日期: 2007-01-26
发布部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发布文号: 建质技函[2007]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设计处,直辖市建委(规委)设计处,总后基建营房部: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建质函[2005]378号)要求,请各地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2006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报送到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为保证年报的时效和准确,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一、今年统计年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在建设部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各地可以按照本地情况,进行上报时间的安排;
  2、针对属地2006年新成立的企业和统计报表制表人员变更的企业,建议对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指标、软件的操作和统计报表工作步骤进行统一的讲解和布置;
  3、统计报表企业上报数据的网上截止时间为2007年3月10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建设部汇总资料(电子数据和纸质汇总表)的截至时间为3月20日。
  二、电子数据上报途径
  1、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负责汇总当地年报。使用建设部服务器,应用标准统计报表办公平台的省市,电子数据通过网络直接上报送建设部;使用本地服务器,应用标准统计报表办公平台的省市,电子数据通过平台导出标准格式数据,采用光盘刻录两份报送建设部;使用本地服务器,采用自行开发软件进行统计报表上报的省市,要求按照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提供的标准上报数据接口,进行数据转换,然后通过建设部网上的标准导入程序进行数据检查后上报建设部。
  2、总后基建营房部统计年报电子数据刻盘向建设部报送;
  3、原中央所属各勘察设计企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送。
  三、年报汇总表申报的具体要求
  1、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2006年本省市勘察设计企业年报汇总表一套,封面有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本地区年报汇总说明(本地区实有企业数量、上报企业数量、未报企业清单和原因,表格见附件)和年报统计分析(结合本年数据,对本地区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做一简要分析论述);
  3、本地区2006年年报主要指标与上年比较表一份,对比正负超出10%的,要做出文字说明。
  四、关于企业与企业集团年报数据申报问题
  随着近年来勘察设计企业改革,一些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合并、重组等方式,形成了企业集团,因此在申报年报过程中容易出现重报(子公司在地方进行了上报,集团公司又进行了合并上报)。为较好地解决全国数据重复汇总和全国排名的技术问题,请企业集团结合本次软件的修改,进行总部数据和合并汇总数据两套数据的上报。总部数据参加地方和全国的汇总,合并汇总数据参加排名。
  联系人: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
      田洪义 010-58934488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刘 铮 010-58933257
附件:本地区年报汇总说明表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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