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沈价发[2000]85号
沈阳菲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沈阳顺翔园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我们对沈阳顺翔园大厦物业管理收支帐目情况进行了审核测算,为确保大厦的正常运行,给产权人和业主创造良好的居住办公环境,经研究,现沈阳顺翔园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8元调整到1.50元。
二、商业和办公用房部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23元调整到3.00元。
三、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和电梯运行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六、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七、此批复规定的收费标准,每年审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