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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关于刘公岛旅游索道票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10 生效日期: 2002-07-20
发布部门: 山东省威海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威价费发[2002]77号
威海市林业局:
  你局刘公岛林场《关于客运索道票价的请示》收悉。
  刘公岛旅游客运索道已经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验收合格,经研究,现就索道运营票价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刘公岛索道票价:双程每人次15元;单程每人次10元。
  二、刘公岛国家森林公园门票价格每人次10元。
  三、上述票价,对中小学生应减半收取;1.1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费。对旅行社组团的票价应予优惠,具体优惠标准由管理部门与各旅行社商定。
  以上批复自2002年7月20日起执行。望见此文后速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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