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台国字第0930137070D号
一、依据:
总统府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九○)男字第○二九号函。
二、目的:
(一)彰显政府对社会正义、教育机会均等及公益社会价值观之重视。
(二)表彰弱势之高中职及国中小学生具有奋斗进取、服务利他、刻苦耐劳、品学兼优、特殊才能之美德。
(三)鼓励所有学生见贤思齐,激发努力向上学习之潜能。
(四)唤起社会各界人士之正义关怀,鼓励表现优异之高中职及国中小学生,拥有健全适性发展之机会。
三、遴选原则
(一)参加者首先均由学校推荐,教育部(以下简称本部)本公平、公正、公开之遴选方式,邀集相关单位筹组执行委员会共同办理审查事宜。
(二)推荐学校应针对学生平时表现、生活环境确实查访,了解受推荐学生之真实情境,奖励对象须确具本要点所列之身分条件。
(三)推荐学校办理推荐时,应说明「品学兼优、在艰苦环境中保有最上进的精神表现」之具体事实,以求嘉行真实感人,避免锦上添花,其标准如下:
1.品学兼优:努力向学,学业操性均佳者。
2.艰困环境:具有艰困环境条件限制之事实证明者。
3.奋发向上:刻苦耐劳、勇于突破、乐观进取、奋发向上足为楷模者。
4.利他服务:参与学校或社区活动,热心公益、体恤他人、友爱他人或具有孝行事迹者。
5.特殊才能:具有语言、艺术、薪传技艺、科学、体育或其它特殊才能。
四、实施程序:
1.先由推荐学校及民间团体依遴选作业办法之奖励对象及遴选原则,进行遴选及推荐作业。
2.于报名时间前向受理单位报名。
3.本部邀请民间团体、专家学者、行政代表及相关单位等,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统筹办理遴选事宜。
五、办理单位:
(一)主办单位:能完善规划并办理大型活动之民间文教团体及相关公益组织。
(二)指导单位:总统府、行政院、本部
六、补助对象:
(一)获颁总统教育奖之高中职、国中小学生。
(二)主办总统教育奖遴选作业、颁奖典礼及相关活动之民间文教团体与相关公益组织。
七、补助原则:
(一)补助每位受奖学生奖状、奖座、奖品及下列金额之奖助学金:
1.高中职学生新台币十五万元。
2.国中学生新台币十万元。
3.国小学生新台币五万元。
(二)补助办理下列活动费用:
1.编制总统教育奖获奖学生芳名录。
2.办理总统教育奖联合表扬大会,恭请总统亲临颁奖鼓励。
3.每位受奖者及二位对受奖学生成长最有助益之家长或师长莅临观礼之交通费。
4.受奖学生嘉行电视戏剧摄制、动画创作、故事绘本、广播剧及漫画等,广为流传,并发放各中、小学、监理观护所及矫正等机构。
5.办理总统教育奖宣导推广活动。
6.办理总统教育奖行政业务。
八、经费请拨与核销:
(一)经费请拨、支用、核销结报,依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之规定办理。(请径上本部网站下载,//www.edu.tw/「法令规章」/「会计处」/本部经费相关法令规章/「教育部补助及委办经费核拨结报作业要点」附件、附表)
(二)主办单位应将本案经费补助,专款专用。
(三)本活动由民间文教团体及相关公益组织筹措经费主政办理,并由本部配合补助相关经费支应,如有不足得由民间文教团体及相关公益组织筹措财源办理。
(四)主办单位于活动办理结束后一个月内,汇齐成果报本部备查。成果报告以A4纸张规格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注名单位全衔,内容包括如下:
1.完整之实施计划、课程设计内涵、活动数据及成果报告。
2.活动之相关资料:如新闻剪报、海报、传单、公文、邀请函(卡)、参加人员签到单、名册、纪录、录音(影)带、光盘、附日期之活动照片等。
3.经费收支决算报告表。
4.成效及检讨(以文字具体陈述)。
九、成效考核:
(一)本活动之办理是否彰显政府对社会正义、教育机会均等及公益社会价值观,并达表彰「品学兼优、在艰苦环境中保有最上进的精神表现」之高中职及国中小学生之目的。
(二)主办单位能如实施时程完成总统教育奖遴选作业及相关活动。
(三)总统教育奖遴选作业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开之遴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