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计价管[2002]670号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附属中学:
报来《关于学生公寓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你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楼的成本、费用,同时考虑学生的经济承受能力,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补会化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含水电费),
二、公寓须有卫生间、阳台,每人须配有架子床、桌子、凳子、风庸、储物柜及电话,每间入位6人。
三、社会化学生公寓必须由学生自愿选择入住,学校不得强制安排。
四、住宿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学校的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收取。学校必须按规定到价格土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专用票据方能收费。
四、本批复自2002年秋季入学起试行二年,期满后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