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琼计价管[2002]367号
海口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保留水量平衡测试收费项目的请示》(市价字[2002]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海口市节水技术综合服务公司属自负盈亏的企业单位,从事水量平衡测试服务工作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因此,同意该服务公司接受委托对水量平衡进行测试时,收取水量平衡测试服务费,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表。
二、上述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文自200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水量平衡测试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附表:
水量平衡测试服务费收费标准表
2000(含)-3000(不含) 2000.00 切费用.测试总结报告.制定节
3000(含)-4000(不含) 2500.00 水改造方案等费用.
4000(含)-6000(不含) 3000.00
6000(含)-8000(不含) 3200.00
8000(含)-10000(不含) 3500.00
10000(含)-50000(不含) 4000.00
50000(含)-100000(不含) 5000.00
100000(含)-500000(不含) 6000.00
500000以上 10000.00 每增加1万立方米(吨)加收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