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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政务2004年建设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8 生效日期: 2004-02-18
发布部门: 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郑政[2004]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郑州市电子政务2004年建设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郑州市电子政务2004年建设计划   一、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现状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电子政务建设取得了可喜进展。一是连接各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的宽带网络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二是基于“郑州市机关信息网”的电子政务基本应用(信息浏览、电子公文传输、电子公文流转)已初步实现;三是我市大部分单位都已建成或在建局域网;四是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普遍都可以运用计算机进行公文处理、信息查询等。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存在的问题同样也要引起重视并加以改正。一是部分单位仍然从部门角度考虑,盲目建设;二是各单位的局域网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形成“信息孤岛”;三是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不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市电子政务的发展,有待于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逐步深入加以解决。
  二、2004年电子政务建设主要任务
  (一)建设郑州市机关视频会议系统。建设连接市委、市政府与12个县(市)、区和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的视频会议系统,将实现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同时召开多点电视会议,并能实现多个多点电视会议的召开及信息交流、培训,开展实时视频交流等多样化的服务。该系统能实时采集和显示数据、图象、声音,以供电视会议和决策支持系统使用。
  (二)规范和加强互联网“中国·郑州”门户网站的建设。“中国·郑州”做为郑州市各级行政机关的门户网站,其建设任务是长期和逐步完善的,2004年的任务主要是:
  1.全市各级政府系统必须在互联网上建立相应的网站,具体办法是,已经在互联网建立网站有单独域名的单位,其网站必须与“中国·郑州”进行链接;没有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的单位,由“中国·郑州”网站无偿提供虚拟空间,建立自己的网站。
  2.丰富“中国·郑州”网站内容,更新改造现有版面,同时发挥网络优势,由相关单位具体承办页面的更新维护。2004年试改造7个版面:
  (1)《政务》版面,在现有页面基础上进行改造,此项工作由市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
  (2)《办事》版面,在现有“办事大厅”栏目的基础上,将全市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上网,初步实现行政审批网上告知、网上咨询、表格下载,争取在部分单位实现网上材料审报、网上预约和政府集中招标、公开投标等信息要在网站上发布等,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
  (3)《查询》版面,在现有“郑州市地理信息公众查询系统”基础上,实现住房公积金、社保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网上查询,此项工作由市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房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4)《旅游》版面,展示秀美郑州的大好河山,此项工作由市旅游局负责;
  (5)《外文》版面,在现有页面基础上,逐步实现网站的英文版、日文版,此项工作由市外办负责;
  (6)《短信》版面,以“中国·郑州”网站为依托,建立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短信呼叫中心,此项工作由市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
  (7)《邮件》版面,以“中国·郑州”网站为依托,建设全市机关工作人员电子邮件中心,此项工作由市市直机关办公自动化技术中心负责。
  3.以“郑州投资办事大厅”为试点,探索网上在线服务,加快网上审批步伐。
  (三)郑州市机关信息网的资源整合。其目标是以郑州市机关信息网为依托,以各单位的信息资源为基础,整合各种形式的信息、数据,并通过规范的格式以及报表、图形等,为市领导及各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信息服务。2004年,以金水区、统计局、财政局为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到全市。
  (四)规范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办函(2003)65号文件加强电子公文传输管理的通知》(豫政办文(2003)54号)要求,对我市目前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进行修改升级,以实现我市电子公文传递的加密解密、红头文件和电子印章。(党群口的修改升级由市委办公厅布置)
  (五)完善“郑州市地理信息公众查询系统”。2004年,要完成县(市)城区部分的信息采集和上网工作,同时,对郑州市区的信息继续查遗补缺,进一步完善该系统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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