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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12-22 生效日期: 2003-12-22
发布部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3]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府系统调研工作,服务政府决策,根据《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政府办公厅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郑编(2003)84号),市政府办公厅成立了调研室。新成立的调研室,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认真做好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对政府决策的参谋作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全市各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把调查研究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上,各项重大决策出台前,要进行比较全面的调查研究。调研科(室)和工作人员要围绕本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对策,以提高政府决策的正确性、科学性。
  二、建立、健全政府系统调研队伍。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明确专门处、科(室)或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调研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0日前将相关处、科(室)及工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室。
  三、做好《郑州调研》和《政府内参》的编发工作。这两个内部刊物将于2004年元月创刊,《郑州调研》是我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的活动阵地,及时将我市政府系统的调研活动、调研报告予以刊发;《政府内参》主要编发针对重大事件或不适宜大范围公开的问题的调查报告,并直接送达有关领导,以供决策时参考。
  四、编制调研计划,建立“调研课题储备库”。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调研前期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本地方、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确立调研方向,制订调研计划,并于2003年12月3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调研室(各县(市)区不少于5个调研课题,市政府各部门不少于3个调研课题)。
  五、2004年年终,市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调研工作的开展情况、发稿数量及质量进行评比。
  联系地址:市政府四楼425室
  联系电话:7449791 7185687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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