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费[2003]885号
自治区教育厅:
你厅《关于申请新疆实验中学理科实验班考试费的函》(新教财(2003)32号)收悉。随着近些年初中毕业生的不断增多,全疆各地优秀中学生报考新疆实验中学的愿望进一步增强。为了方便考生,并保证新疆实验中学面向全区选拔招考两个理科实验班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同意新疆实验中学收取考试费共五门课程每生40元(包括报名、命题、制卷、组织考试、监考、督考、评卷、录取等费用)。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收部门在选拔招考时除收取上述费用外不允许向学生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