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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5-14 生效日期: 2003-05-14
发布部门: 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新政办发[2003]5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侧,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3年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以下简称“科洽会”)总体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2年7月,由中国科学院高技术产业发展局和自治区科技厅、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和昌吉州人民政府承办的“首届中国科学院一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以下简称科洽会)在昌吉市成功举办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产业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步伐,构建科技合作的服务平台,实现我区科技与经济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自治区决定举办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力争把科洽会办大。办好、办出成效。为此,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办好科洽会的重要意义,本着创新。高效、务实、节俭的方针,加强领导,做好本届科洽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科洽会的圆满成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2003年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总体工作方案   一、名称:
  2003年第二届中国科学院——新疆科技合作昌吉洽谈会(简称:“科洽会”)
  二、时间:
  2003年8月,会期4天。
  三、地点:
  昌吉宾馆会议中心、昌吉园林宾馆。
  四、主题:
  新疆大开发、科技先行,产学研结合、共同发展。
  五、主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大会设领导委员会,领导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主席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担任,副主任由自治区副主席刘怡、中国科学院副院长杨伯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阿勒布斯拜·拉合木、昌吉州党委书记钱智担任。大会领导委员会成员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技厅、中科院新疆分院、昌吉州人民政府、兵团科委、自治区经贸委、教育厅、农业厅、畜牧厅、外办、公安厅、外经贸厅、乌鲁木齐海关、铁路局、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新疆民航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一位负责同志组成。
  六、大会支持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七、承办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昌吉州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委。
  八、大会办事机构:
  设领导委员会办公室,为“科洽会”的工作机构。
  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吐尔逊·伊不拉音
  副主任:科技厅副厅长夏尔甫丁·夏木西
  昌吉州党委副书记牟振江
  兵团科委副主任高彤山
  中科院新疆分院院长周俊林
  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科技厅副厅长夏尔甫丁·夏木西同志具体负责。委员会办公室人员从有关承办单位抽调。
  九、主要内容:
  l.东西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的科技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等方面的洽谈交流和项目对接等活动。
  2.举办“科技产业”论坛,邀请国内外有关专家就科技与产业化等方面发表演讲。
  3.举办“信息发布会”,介绍自治区经济发展的战略,“自治区科学技术‘十五’计划和到2010年规划纲要”、“自治区科技兴新纲要”;发布科技成果的信息及推介;发布自治区科技需求项目。
  十、规模及展厅设置:
  1.标准展位(3米X3米)扣个左右,非标准展位若干个。
  2.设立二个展区:即东西部科技项目对接展区;新产品、新技术展区。
  十一、大会前期工作及大会的主要活动安排:
  (一)大会前期工作
  1.4月14日由科技厅等四家承办单位向自治区副主席刘恰汇报“科洽会’大会的筹备工作及研究大会主题、大会领导机构等问题。
  2.建立新疆“科洽会”网站(网址:WWW.XJKQH. CN),向地、州(市)及相关部门下发供需项目的征集通知,做好会前项目的推介和信息交流工作。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大专院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特征集的科技项目汇总后于6月20日以前通过登录新疆“科洽会’网上报征集的科技项目。
  3.建立“科洽会”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协作机制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度,共同做好会前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及时向领导委员会汇报。
  4.昌吉州人民政府主持召开一次由州政府办公室、科技、公安、消防、卫生、旅游、交通、食品卫生等部门及驻昌吉州单位领导参加的“科洽会”联席协调工作会议,明确和建立昌吉州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机制。
  5.四家承办单位分别落实和完成项目对接工作和“科洽会”会议指南的编辑工作及项目汇编;落实疆内外参展单位及参展人数;完成布展方案。
  6.落实中科院、有关部委、高校、科研院所领导、国内外专家和学者与会情况;明确“科技产业”论坛的演讲人及内容。
  7.以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科院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家名义在乌鲁木齐召开“科洽会”新闻发布会,以扩大本届“科洽会”的影响。
  (二)会议期间的工作
  1.大会第一天,上午举行开幕式。
  2.大会期间,开展洽谈、交流、项目对接。
  3.大会的第一天和第二天举行“科技产业”论坛。
  十二、招展和交易团的组成:
  1.向科技部汇报本届“科洽会”筹备Xi作,落实科技部具体支持单位。
  2.委托中科院新疆分院负责中科院所属科研单位的项目征集、招展及在乌市期间的接待工作,并组成“中科院科技展团”,申请标准展位20个。
  3.委托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国家都属科研院所、高校和东西部科技合作10省市的项目征集、招展及在乌市期间的接待工作,并组成“东西部科技合作展团”,申请标准或非标准展位10个。
  4.委托兵团科委负责兵团所属科研单位、高校、各师和企业的项目征集、招展工作,并组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展团”。申请展位12个。
  5.委托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高校的项目征集、招展,并组成“自治区高校展团”,申请展位5个。
  6.委托各地州市负责本地区技术需求项目征集,并单独组成“科技项目洽谈团”。
  7.委托自治区科技厅、乌鲁木齐市负责组织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科研院所、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组团工作。申请展位10个。
  8.委托自治区经贸委和科技厅负责组织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和中型民营科技企业的项目征集、招展。申请展位10个。
  9.委托自治区科技厅、外办、中科院新疆分院等单位负责哈萨克斯坦等中亚五国有关科研单位的项目征集和招展。申请展位2个。
  十三、乡会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标准展位4人,非标准展位3人。
  十四、宣传:
  宣传工作要结合新疆大开发、科技先行的主题,以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科技企业及洽谈项目为宣传重点,突出对新疆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对外开放以及在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宣传。宣传工作委托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昌吉州党委宣传部负责。
  十五、接待:
  “科洽会”期间国内外嘉宾、代表和参会记者在昌吉市的接待工作由昌吉州人民政府负责。
  十六、保卫:
  贯彻“重点保卫、外松内紧”的原则,委托自治区公安厅、昌吉州公安局成立安全保卫组,重点做好重要来宾、展馆防爆、防火和食品安全及保卫工作。
  十七、报名办法及要来:
  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做好组展、项目征集工作,于2003年6月20日前通过新疆“科洽会”网站(www.xjkqh.cn)上报申请的展位数及供需项目。
  十八、参展报名联系方式:
  1.“科洽会”办公室(自治区科技厅市场民营成果办)
  2.地址:乌市北京南路40附7号
  3.联系人:薛富荣,杨涛,张永信
  4.联系电话:(0991)3839347,3829114,3838726
  5.传真:(099 )3823762
  6.新疆“科洽会”网站:www.xjkq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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