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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吐鲁番葡萄沟游乐园门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24 生效日期: 2003-04-0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房[2003]337号
吐鲁番地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吐鲁番葡萄沟游乐园门票价格的请示》(吐地计价管[2003]8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葡萄沟景区设施不断完善,经整合后原一区、二区已成为一个完整景区的实际情况,为有利于景区的经营管理和发展,同意葡萄沟游乐园门票实行一票制,门票价格执行原一、二区通票价格。即:每人每张40元。
  二、在景区内游客免费享受的服务项目有:东大门至酒城区间车、每天定时歌舞表演、参观王洛宾艺术馆、西部酒城、葡萄博物馆、民族作坊、民俗馆等。经营企业应不断完善服务设施,保证服务质量,满足游客需要。
  三、按照国家计委《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对学生、教师、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及旅游团队等应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优惠价格授权吐鲁番地区计委核定并报自治区计委备案。
  四、葡萄沟游乐园机动车停车场收费仍按新计价房(2002)4号文件执行。即:小车每车每次5元、大车每车每次10元。景区内的毛驴车等服务项目的价格由你委确定。
  五、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当地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游览景区的醒目位置或售票窗口标明门票价格(含优惠票价)以及所应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同时要加强景区餐饮、电信、旅游购物市场价格的管理,进一步维护好旅游市场价格秩序。
  六、以上标准自2003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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