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与国内企业合营的待遇问题的意见

状态:失效 发布日期:1986-09-12 生效日期: 1986-09-12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
发布文号: 外经贸资字[1986]第17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
  你部税务总局对外税政处转来的大连税务局《关于中外合营企业与国内企业搞联营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现就我部的意见提出如下: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向国内其它企业投资,举办新的合营企业的情况越来越多。这些外商投资企业是为了取得稳定的原材料和配套件供应,生产国家急需产品,发展国内横向联合,有利于加快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的国产化,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国家外汇支出,消化引进技术,吸收外商利润再投资的一种形式。对这些再合营的企业属于什么性质,有关部门意见还不一致,可以进一步研究。我部认为,从资本所有权看,这类企业属中外合营企业,只要新举办的企业属国家鼓励项目,外资股权比例在25%以上,应视为中外合营企业,享受中外合营企业的待遇。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