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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关于乌鲁木齐市51路、62路公交线路实行无人售票价格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3 生效日期: 2001-08-01
发布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委
发布文号: 新计价房(2001)1019号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乌市公交总公司在62路、51路实行一元一票制的请示》收悉。批复如下:
  鉴于乌鲁木齐市区51路、62路公交线路改用无人售票车,实行无人售票方式营运,按照自治区计委新计价房(2001)463号文件规定,对实行无人售票的市区51路、62路零票价格调整为全程线路1.00元/人次一票制。
  本文自2001年8月1日起执行。请你局及经营单位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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