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电[2001]1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粮食局《关于2001年夏粮收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744号)要求和自治区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第一次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新党财办(2001)3号)精神,按照要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调整;有利于促进粮食供求总量、结构平衡和粮食购销企业顺价销售的原则,参照内地粮食收购价格水平,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我区2001年粮食、油料收购价格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粮食收购价格
1、小麦:2001年小麦继续实行定购价与保护价“并轨”政策,继续维持现行四个价区,贯彻优质优价政策。
调整小麦收购标准品,以白麦取代混合麦为标准品,将原白麦加价2%并入收购价格。标准品调整后一、二、三价区的白麦收购价格不变,每公斤分别为1.22元、1.17元、1.12元。四价区每公斤降低0.02元,为1.05元。
将各等级品种间等级差价率改为差价额,适当拉大差价。即三等以上等级间差价额为0.05元/公斤,三等以下为0.06元/公斤。品种间差价额:白麦与混合麦差价仍为0.02元/公斤;与红麦差价为0.08元/公斤。
优质、专用小麦的收购价格仍按在普通小麦一等收购价格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20%内掌握,由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自治区批准的用粮企业与生产者协商定价收购。(详见附表一)
2、大米:2001年大米退出定购,收购价格随行就市。各级粮食购销企业及经批准的用粮企业敞开收购农民生产的大米,充分体现优质优价政策,以保证稻农的合理收益和城镇居民及军队的供应。
3、玉米:2001年和田地区的玉米收购价格继续按现行政策执行。即合同定购价标准品(二等)为每公斤0.70元。定购外的玉米,实行敞开收购,价格随行就市。(详见附表二)
二、油料收购价格。
2001年除棉籽收购价格外,其它品种的油料(脂)全部退出指导价管理范围,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棉籽收购价格仍按现行每公斤0.65元执行。(详见附表三)
三、加强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批准入市收购的用粮企业要增强全局意识和政策观念,对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的粮食要切实做到常年、常时挂牌敞开收购,不限收、不拒收、不停收。不准以任何借口压级压价或变相降价收购。要牢固树立为农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采取有效措施方便农民售粮。各级物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压级压价、拒收限收、降价亏本销售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此通知从2001年度新粮食、油料收购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我区2001年小麦收购价格表
附表二:2001年合同定购玉米收购价格表
附表三:2001年棉籽收购价格表
附表一:
我区2001年小麦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公斤
白麦 混合麦 红麦
二 1.17 1.15 1.09
三 1.12 1.10 1.04
四 1.06 1.04 0.98
五 1.00 0.98 0.92
三 1.05 1.03 0.97
四 0.99 0.97 0.91
五 0.93 0.91 0.85
制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 时间:2001年6月24日
附表二
2001年合同定购玉米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公斤
二等 0.70 中准价,各等级间差额为
三等 0.65 0.05元/公斤.
2.定购外玉米收购价格随
行就市.
制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
附表三:
2001年棉籽收购价格表
单位:元/公斤
二等 0.65 2.表中价格以二等棉籽为
三等 0.63 中准价,各等级同差价额
为每公斤0.02元.
制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