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办[200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三年六月六日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协调火车站地区的治安管理,维护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二)负责协调火车站地区的交通管理,维护火车站地区营运秩序;
(三)负责火车站地区的市政设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负责卫生防疫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维护火车站地区的商业经营秩序;
(五)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管理文化、音像市场。
(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设8个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负责催办查办、文秘、信访、普法、档案、机要、安全保卫、计划生育、会务接待以及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组织宣传处
负责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党员干部的学习和培训;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负责制订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管理各项经费;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完成上级财政、审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火车站地区物价处(挂物价检查所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火车站地区的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受市物价部门委托,征收价格调节基金;依法管理该地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查处火车站地区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五)火车站地区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音像制品管理和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物品、电子产品监督、稽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火车站地区音像、文化市场和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
(六)火车站地区卫生处(挂防疫站、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负责食品卫生检验及各类卫生监测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疫病控制及重大病情的调查处理,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创建卫生城市工作。
(七)火车站地区市政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布的城管、市容、环卫管理法规,维护火车站地区的环境卫生秩序;负责火车站地区地面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负责火车站地区市政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火车站地区的绿化工作。
(八)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地区分局
该分局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派出机构,根据授权行使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下设火车站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监察队。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10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纪委书记1名,中层领导职数16名。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市委郑发[2001]17号文件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