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新计价工[2000]1580号
乌鲁木齐市物价局:
苇湖梁电厂热网工程已于2000年10月15日开始供热,由于是第一年运行,供热负荷、供热面积等参数都未达到设计要求,并且运行不稳定,发生成本费用也不正常。但为了保证热源、热网经营企业的正常运行,同时考虑用户的承受能力,在不调整热力最终销售价格的情况下,以热网首站计量装置为准,暂定2000年至2001年采暖期苇湖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乌鲁木齐热力公司热能结算价格11.24元/百万千焦。此价格试行一年,届时再重新核定。乌鲁木齐市热力公司供用户热力价格仍执行新价重字(1996)20号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