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乌政办[2000]46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委、办、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为市民拟办的15件实事》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部门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附: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0年为市民拟办的15件实事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年三月三十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2000年为市民拟办的十五件实事一.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全年拆并分散供暖锅炉300台,拆除城乡结合部家用小锅炉1000台,力争使空气质量达到控制四级、确保三级的目标,空气质量指数三级和好于三级的无数达到全年的80%,市区空气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二.绿化市区周围荒山1800亩,河滩四期绿化600亩,着手兴建南湖绿色广场。
三.开工建设总投资22亿多元人民币的乌鲁木齐市外环路工程,完成投资额为3.1亿元人民币的总长为10.4公里的一期工程。
四.改造人民路、和平路等主干道路,修建贯穿高新区的长春路,新建地下通道2座(华凌市场与红山市场之间,二钢市场与同成市场之间),人行天桥3座。
五.开展城市交通“畅通工程”,在天山区和沙区的繁华街区各设一条“严管街”进行试点,增设40个路口的电子警察。开通七道湾路、八道湾路大公共汽车。
六.加快管道天然气工程建设,使用户达到10万户;继续建设苇湖梁热电联产热网工程,新增供暖面积60万平方米;新增天然气液化气改装车1000辆,新建天然气加气站2座,液化气加气站5座。
七.做好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开工55万平方米,竣工23万平方米。
八.新建垃圾袋装化收集站200座,垃圾转运站1座;建成市容达标衡28条,其中市容示范街5条。
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50%以上。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已有培训要求的下岗职工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和鉴定,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培训合格后推荐再就业率达到85%以上。
十.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全员、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十一.加强社区服务建设,70%以上的街道办事处有社区服务中心,为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争取市老年公寓年内投入使用。继续搞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增加3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社区卫生服务试点。
十二.搞好牧民定居工程,年内完成100户牧民定居。新建60个自然村广播室。
十三.新建南湖副食品农贸市场。
十四.继续搞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翻建、新建温室大棚1000座。粮改菜6000亩,新增蔬菜1万吨。全年投入价格调节基金1000万元,用于防范“菜篮子”生产风险。严格屠宰检疫,市定点屠宰场检验、检疫率100%。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让市民吃上放心肉。
十五.全市安装IC电话1000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