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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永大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2-17 生效日期: 2001-03-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1]45号
山东永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永大百花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报告》(鲁永大物业[2000]6号)收悉。
  根据永大百花园住宅小区公用设施配套情况、绿化面积和所提供的公共性服务,同意你公司每月按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收取0.50元物业管理费。公共性服务内容包括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公共卫生保洁(含楼道、地下室卫生)、收集生活垃圾;清理化粪池;疏通公共部位的排污管道;环境绿化;安全保卫;公共照明等。上述服务内容每减少一项,你公司要自觉同业主委员会协商并相应降低收费标准。
  上述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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