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价费发[2001]61号
省教育厅:
你委《关于申请收取大中专学校设学评审费的函》(鲁教财字(2000)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教育部《关于同意授权山东省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批复》(教发(2000)107号)文件规定,你委在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时收取设学评审费问题已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财综字(2000)84号文批准立项。现核定设学评审费收费标准为:每所高校3000元;每所中等职业学校2000元。
二、收费单位须到省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资金的管理与用途按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财综字(2000)8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设学评审费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二年,到二00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止,期满后根据情况另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