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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李克强省长李志斌副省长在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7-25 生效日期: 2002-07-25
发布部门: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豫政办[2002]5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李克强省长、李志斌副省长在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李克强省长在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刚才,志斌同志代表省政府就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面临的形势和下半年的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城市低保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今年上半年,经过各级、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大家付出了很多的辛劳,这个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讲的是“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也就是说,这个目标的实现只是初步的,而且下一步巩固起来还有相当大的难度。我们现在担心的是“应进必进”这样一个要求是否在各地真正做到了,有没有漏保的。当然,也不能错保。另外一方面,就是今年下半年能不能真正巩固应保尽保。最近,中央的转移支付资金、省里的资金都拨下去了。各市、县要狠抓落实,一定要做到应进必进,应保尽保。这是我们向全社会做出的承诺,也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体现,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务必健全筑牢。
  我们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清醒地看到,一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和城市的一部分困难群众,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我们必须尽力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现在我们也有这个条件。在其他建设方面少投一点资,少花一点钱,也要确保城市困难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考虑到各地的实际情况,我省这次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向财政困难地区进行了倾斜,目的就是要让这些困难地区确有力量来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各市、县必须克服困难,不能有任何等、靠的思想,要按照这次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认真算帐,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最后一道保障线放到突出位置。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某种意义上说,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因为城市的困难居民和农村的困难群众情况还不完全一样,农村的还有一份责任田、一块承包地,城市里没有。城市的生活消费相对又高一点,城市里的下岗职工如果在这方面得不到一定的保障,生活将更加困难。所以,我们必须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政府的工作目标。我希望这次会议以后,各省辖市政府负责同志和各有关部门的同志认真地算一算帐,民政部门的同志也要进行认真的排查。
  政府的重要职责,同时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就是要保障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在农村,我们就是要保障困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采取的具体措施就是民政部门加大对受灾群众、困难群众的救济力度,甚至采取开仓借粮的措施来保证。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我们采取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全面推进税费改革。现在看,凡是税费改革全面启动的地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农民的负担明显减轻。在城市,要保障城市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增加城市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我们采取的最基本的措施,一方面就是要实现应保尽保,强化城市低保工作,同时实现“两个确保”。“两个确保”对于保障城市困难居民的生活,对于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两个确保”的形势不容乐观,请各市认真分析一下形势,对“两个确保”工作再作进一步的部署,一定要百分之百地实现“两个确保”。另一方面,就是增加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要保证教师等财政供给人口的工资发放。省政府最近这一段连续开会研究,就是要实现我们向社会做出的承诺,这是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也是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发展要靠扩大消费,扩大消费要靠提高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保障困难居民的生活。所以,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低保”和“两个确保”,在保障群众生活、增加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方面多下功夫,多想办法,多采取措施,来实现我们的工作目标,履行我们政府的职责。
  总之,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各有关方面能够进一步重视城市低保工作,重视保障困难群众生活的工作,希望大家尽力做好。
  李志斌副省长在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电视电话会议是省政府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使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要求,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在今年6月底全省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安排部署下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研究巩固应保尽保成果的措施,确保今年下半年继续做到应保尽保。李克强省长、李成玉副省长随后还将作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它作为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大改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性工程,也是党和政府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生活困难问题的根本措施。规范和完善这项制度,对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最重要的就是要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而搞好城市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城市困难群体的生活问题,是各级政府坚持执政为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它列为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统一、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特别是自去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一系列文件,赋予城市低保工作新的工作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初,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常委会研究安排困难群众生活问题,江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对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在5月份召开的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江总书记再次强调要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朱镕基总理十分关注城市低保工作的进展情况,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并作出明确指示。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及在第十一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朱总理再次重申,保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社会稳定的十分重要的工作,要求在做好“两个确保”的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务必实现应保尽保。
  省委、省政府十分关心并高度重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省委书记陈奎元同志多次强调城市低保工作的重要性,指出保证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是各级党委、政府责无旁贷的重要工作,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不折不扣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精神,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放到突出位置来抓。李克强省长也明确指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最后一道社会保障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也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所在,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健全筑牢,并到一些城市调研督导低保工作。为了确保全省低保任务的完成,省政府已连续两年与各省辖市政府签订了包括城市低保工作在内的社会保障目标管理责任书,今年在责任书中又特别强调了要做到应保尽保。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各地普遍加强了领导,加大了力度,目前我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人数已达到111.6万多人,止6月底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要求。省政府十分感谢全省各级、各部门为城市低保工作所做出的艰苦努力,同时认为有必要引起大家注意的是,要把这个制度坚持下来,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形势依然非常严峻,要做好下半年的低保工作仍需做出极大的努力。
  为此,各级政府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城市低保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87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要求,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毫不松懈地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务使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务使今年下半年城市低保工作继续做到应保尽保,并为今后的城市低保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

  二、强化措施,严格标准,进一步规范管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当前,确有部分城市群众生活相当困难,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可能会有相当多的失业职工在两年失业保险期满后仍难以重新就业,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城市低保工作力度,认真解决贫困群体的生活困难问题,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这项工作不仅仅是民政部门的任务,更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自去年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全省民政系统把城市低保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财政、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超常规的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城市低保的各项政策,使这项工作在我省得以强力推进,快速发展。经过前几个月的努力,我省于6月底前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的工作目标。但是,城市低保工作在我省的发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财政投入不足,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与实际需要还不适应。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城市低保工作责任重大,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好责任目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一)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各地要在做好“两个确保”的同时,切实加强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核实核准应保底数,做到应进必进,应保尽保,不错保、不漏保。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按照规定把所有符合条件者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计算和发放最低生活费时,要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的真实生活状况,不得把脱离实际的“虚拟收入”计算在内。各地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中央直属企业、省属企业,尤其是远离城镇的军工、矿山等企业的职工和家庭中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任何地方不得以企业的主管部门、行业类型或所有制不同等理由,将中直、省属企业职工家庭排斥在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之外。对企业改组、改制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出现的特殊困难群众,以及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中需要低保的人员,要作为当前低保工作的重点,及时有效地解决他们的低保问题。各地的低保标准要从实际出发,既要确保最低生活需要,又要注意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65号),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完善有关手续,做到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加强城市低保的法规和制度建设。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朱镕基总理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地方财政在预算中必须优先安排低保所需资金,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朱总理又指出,中央财政预算较大幅度地增加了低保资金,地方财政预算也必须增加所需资金。我省有的地方担心低保人员多,地方财政压力大,人为地缩小低保覆盖面或不按时发放低保金,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中央财政今年用于城市低保资金达到46亿元,比去年增加了一倍,我省省级财政城市低保预算资金也由去年的3150万元增加到了5000万元。但从地方预算安排来看,低保预算真正大幅增加的地方不多,一些省辖市的低保资金预算情况很不乐观,特别是部分县(市、区)的低保资金预算更为不足。前不久,我到一些地方对低保工作进行检查,发现这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因此,各地要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的资金投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87号文件要求,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打实地列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资金投入,及时足额拨付,专款专用,绝不允许出现列而不支、列而少支的情况。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转移支付资金,不仅考虑各地的财政状况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任务,同时也根据当地财政的努力程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成效进行分配。因此,各地不能再有等、靠、要思想,如果仍持观望的态度,就会造成工作上的极大被动。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确定的保障范围和保障对象,不能用附加其他条件的办法限制贫困人员进入最低生活保障,更不能根据当地财政拿出的保障资金数额多少来确定保障人数,也不能由于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而减少投入或不投入。中央财政今年对我省城市低保转移支付资金3.12亿元,以及今年省级财政城市低保预算剩余的2000万元,已一次性全部下拨各地,省里一分未留。这就要求各地立足眼前,着眼全年,按照当地的应保人数和人均补差标准算个细账,从现在到年底,还需要多少钱,缺的这些钱,市本级拿多少,县(市、区)拿多少,要研究个具体意见,确保资金的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上半年应保尽保成果得以巩固,确保下半年不发生拖欠,继续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各级财政接到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后,要尽快会同民政部门将资金分配下去,并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一起,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绝不允许挤占、挪用或滞留。
  (三)加强综合协调,形成城市低保工作合力。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能保证城市贫困居民生存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其生活困难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民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加强监管,并安排必要的专项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劳动保障、经贸、国防科工、工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了解职工生活状况的优势,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做好低保对象的调查核实工作;工商、税务、教育、卫生、房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制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税收、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实行住房救助、医疗救助和教育救助的方法和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做好牵线搭桥工作,推动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与职工贫困户结对帮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形成全社会互助互济的良好氛围。新乡市最近出台了关于帮扶城镇弱势群体的实施意见,将帮扶弱势群体作为市政府的一种执政理念,建立了一套比较健全的工作机制,对弱势群体的帮扶内容全面且重点突出,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各地要积极探索,多途径、多渠道解决城市低保对象存在的困难。与此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再就业工作,拓宽就业渠道,出台优惠政策,优化就业环境,扩大就业范围,使尽可能多的低保对象走上新的就业岗位,使城市贫困居民的生活状况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四)大力发展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社区建设是新形势下城市工作的基础,是深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的重要基石。要切实发挥社区贴近群众生活,了解群众情况的优势,对申请城市低保待遇居民的家庭收入情况和生活状况进行深入、翔实地调查,并要将有关情况张榜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要大力推进社区服务建设,把搞好社区服务作为社区工作的主题,千方百计帮助居民排忧解难。不要搞“盆景式”的社区,要将社区建设实实在在地贴近普通群众,竭诚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这才是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治本之策。要加强街道、居委会组织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以街道、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基层社会救助服务网络,以社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逐一落到实处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尤其是党的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要召开,做好今年下半年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显得更为重要。目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目标已经非常明确,要求也十分具体。我省上半年城市低保工作的实践已经说明,能否做到应保尽保,关键取决于各级领导的认识是否到位,措施是否得力,责任是否明确,资金是否备足。各级政府下半年应将其继续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这项工作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一定要负起责任,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民政、财政部门要尽职尽责,有关部门都要予以支持配合。哪个地方不能做到应保尽保,因此而出现问题,就追究哪里的责任。各地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领导重视、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投入及时、责任明确,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居民全部得到最低生活保障。要对城市低保工作建立责任目标考核追究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落实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人,而不能使目标责任制成为一纸空文。要充分考虑城市低保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密切关注当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县(市、区)城市低保工作力量建设,推广郑州市在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城市低保协管员”的做法,建立健全基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同时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低保工作力量。要加大对低保工作的投入,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推进低保工作信息化进程。要积极探索社会化管理途径,逐步实现由银行等机构网络发放保障金,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同志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十分关注的一项重点工作,事关大局,任务繁重,责任很大,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转变作风,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把这件事关广大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办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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